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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宇數碼股份有限公司:古物視覺標誌設計競賽

  • 截止日期:2016-12-30
  • 結果公佈日期:2017-04-30
  • 相關連結:www.culturalvi.org

競賽說明

一、活動目的:古物文化資產是人類生活與歷史記憶之重要見證。依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古物係指各時代、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之藝術作品、生活及儀禮器物、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等,並依其珍貴稀有價值,分為國寶、重要古物及一般古物。隨古物指定類別多元化,如臺灣文獻、臺灣近現代美術、臺灣出土古物、原住民族文物等,已逐漸勾勒出臺灣多元文化與歷史樣貌,目前總計全國具文資身分古物已達上萬件。

為因應全國戶外、寺廟、博物館等公共空間場域之古物展示標示需求,並持續推動古物保存維護理念,增進大眾對於古物文化資產之辨識與保存共識,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特舉辦「古物視覺標誌設計競賽」,藉由大眾參與活動與互動交流,喚醒大眾對古物之瞭解與保護共識,並建立完整古物視覺標誌(Visual Identity, VI)設計,期能有效益的應用於古物之保存活化與展覽、展示等教育推廣工作計畫中,進而與臺灣的多元文化結合,形成具備人文底蘊與生活機能的品牌形象,並逐漸凝聚成臺灣獨有的文化品牌。

二、競賽主題:「古物視覺標誌」設計,並須區分國寶、重要古物、一般古物等三級之標誌設計。
*有關古物之種類與分級請參考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網站(http://www.boch.gov.tw/boch/)


三、報名與繳件方式:本競賽採線上報名,參賽者於線上報名完成後,須繳交完整初選資料,方具備參選資格。請參賽者於 2016年12月30日前將初選資料寄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路243巷1號2樓─古物視覺標誌設計競賽活動小組 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須於12月30日下午5點前送達)。
*初選資料繳交規定及相關注意事項請依競賽簡章為準。
*所有參賽報名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開放線上報名,初選資料送件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五)截止,須完成線上報名與繳交初選資料,作品始具備參選資格。相關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活動官網下載(每件作品均須填寫1次報名表)。

線上報名(12月30日前)
請至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並請務必確認於線上報名完成。

初選資料繳交
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12月30日前寄送完整初選資料至活動小組(以郵戳為憑),請另參閱本簡章第柒項報名方式。

*早鳥報名雙重抽獎活動
第一重:暗光鳥(貓頭鷹)獎
參賽者於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線上報名與繳交完整初選資料,即可參加暗光鳥獎項抽獎活動。
第二重:早鳥獎
參賽者於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線上報名與繳交完整初選資料,即可參加早鳥獎項抽獎活動(含暗光鳥參賽者可重複參加)。

初選作品審查 預計2017年1月進行審查,將選出30件作品進入決選。

入圍名單公布 預計2017年2月中旬。

決選作品繳交 2017年3月1日(三)至2017年3月27日(一)

網路人氣票選 網路人氣票選:2017年3月1日(三)至3月30日(四)
*網路人氣票選活動辦法將另於活動官網公布。

決選作品審查 預計2017年4月上旬。
得獎名單公布 預計2017年4月底前公布。
頒獎典禮暨得獎作品展覽 頒獎典禮:2017年7月8日(六)
臺中場得獎作品展:2017年7月8日至7月22日
臺北場得獎作品展:2017年7月28日至7月30日

展覽人氣票選:
臺中場:2017年7月8日(六)至7月22日(六)
臺北場:2017年7月28日(五)至7月30日(日)
*人氣票選活動辦法將另於展覽現場公布。

獎項/名額 獎勵內容
金獎(1名) 獎金:15萬元,獎牌乙枚,獎狀1紙(每人1張)
銀獎(1名) 獎金:8萬元,獎牌乙枚,獎狀1紙(每人1張)
銅獎(1名) 獎金:5萬元,獎牌乙枚,獎狀1紙(每人1張)
優選(6名) 獎金:1萬元,獎狀1紙(每人1張)
佳作(21名) 獎金:5仟元,獎狀1紙(每人1張)
早鳥報名獎
第一重:暗光鳥獎
1名,獎品cheero阿愣10050mAh行動電源乙台。
第二重:早鳥獎
1名,獎品iPad mini乙台。
*將以電腦亂數方式隨機抽出得獎者。

人氣票選獎
分為網路及展覽人氣票選活動進行頒獎。
1. 網路最佳人氣獎:得票數最高者,可得iPad mini乙台(或等值商品),獎狀1紙。
2. 展覽最佳人氣獎-臺中場:得票數最高者,可得Apple TV乙台(或等值商品),獎狀1紙。
3. 展覽最佳人氣獎-臺北場:得票數最高者,可得拍立得相機乙台(或等值商品),獎狀1紙。
另設有民眾投票獎:自參與投票民眾抽出20名(網路10名,展覽各5名),獎品:古物文創紀念品。

投件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需先詳閱競賽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完成報名參賽即為同意本賽事全般規定之意思表示,參賽者應遵守本賽事所有相關規定且不得另對本賽事之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提出異議。 二、 參賽作品須為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未於任何比賽中得獎、未刊登於任何媒體(無論平面、電子或網路之型態)者為限。 三、 得獎作品於本賽事決選名單公佈15日內若經權利人檢舉,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經評審團確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牌、獎狀、獎品等,參賽者不得異議。如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且若因此類侵權行為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主辦單位保留民事及刑事之法律追訴權。 四、 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惟於得獎確定時獲獎人即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利用。 五、 得獎者接受獎項即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提供原始製作檔,供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包括以任何形式行使重製、展覽、報導、印製、數位化、編輯、出版、印刷、研究、推廣、宣傳、公開展示、文宣廣告、於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網路媒體發表等相關用途、上載網路及建置於網際網路公開傳輸等方式。 六、 報名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前繳交。若繳交資料不齊全、填寫資料有誤,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通知。 七、 若參賽作品未達評選標準各獎項均得從缺,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有異議。 八、 如為多位參賽者組成之合作團隊,獎項統一由團隊主要聯絡人領取,獎項、獎金之分配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九、 參賽者所獲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 十、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於限定時間內完成相關應用製作,確保設計概念與設計圖檔須能落實應用。 十一、得獎者須無酬全力配合本案活動宣傳,包括出席授獎及相關成果宣傳活動(1年內,以不超過2次為限),解說作品設計概念。。 十二、主辦單位保留活動更改及變動之權利。本簡章未盡之事宜,經主辦單位核定後由執行單位視實際需求調整及補充規定公告於活動官網,不再另行通知。

聯絡方式

E-mail:

繳交資料寄送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路243巷1號2樓

網址:www.culturalvi.org

聯絡人:胡小姐 (02)2321-518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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