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池中藝術網

藝術評論

黃瑞茂:高地價房價 空間戰爭開打【文化部危機解密系列報導】

黃瑞茂文化部危機解密論壇

2013-07-25|撰文者:王士源

人民的力量,就是文化的力量。7月中,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舉辦「文化部危機解密論壇」,反省、思考文化部上路一年多來的施政作為,針砭文化政策,並提出建言。

「我們需要用人民的力量,來終結這樣精神分裂的國家與都市」淡江大學建築系系主任黃瑞茂表示,在走入高地價、高房價的時代裡,社會的文化資產已經面臨與政府、財團間的「空間戰爭」了。

文化資產與財團間的「空間戰爭」,輸了,歷史的地景將被抹滅,蓋上住宅與商業大樓;贏了,則能讓歷史地景再利用,琢磨文化底蘊,發揮更多附加價值。

黃瑞茂表示,現在的當代藝術館過去是建成小學、光點台北以前則為美國大使官邸、華山藝文特區,以及鐵道部辦公廳,過去都是歷史建築,在10幾年前社會運動人士的努力下而被保留,現在則成為台北的文化標的。

「十幾年前,誰會想得到?」黃瑞茂說,當初捍衛鐵道部辦公廳時,台鐵內部的機關報還寫說「這個垃圾建築為什麼要保存?社運人士吃飽閒閒沒事幹」。但現在,鐵道部辦公廳,則成為台鐵重要的文化資產,搖身一變成為一份珍貴的歷史建築資料。

文化資產保存法 反讓建商拆屋有理

此外,黃瑞茂也表示,原先立法為保存文化資產與地景的「文化資產保存法」與「老樹條例」,在立法之初雖立意良善,但走進空間戰爭的戰場中,卻反讓建商「有理」破壞文化資產。

在「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中條列「主管機關應普查或接受個人、團體提報具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價值建造物之內容」,才能受文化資產保護。在建設案中,文化資產是否被保護,而免於拆遷,也取決於該文化資產是否於「文化資產保護法」中立案。

文化資產法的設立,理應能保護文化資產,但執行起來,卻是一把雙面刃。對居民而言,都市的建案總來得突如其然,讓人措手不及,那些需要被保存,卻來不及在「文化資產保存法」中立案的當地歷史建物,則往往因「沒立案保護」,而被建商、政府認定為珍貴的文化資產能被拆遷,造成歷史建物遭受摧毀。

該保護文化資產的「文化資產保存法」、「老樹條例」,反而因為跟不上建設與開發的速度,而讓許多該保護的文化資產,而被建設案吞沒,黃瑞茂既不解又遺憾。

此外,黃瑞茂也呼籲藝文界說,要去了解政府相關審議機制、法令條文,進到會議現場指出許多問題的急迫與荒謬程度,替文化資產保護盡一份心。但他更希望文化部,不要總是走在「後面」,而是要主動地看到台灣是一個特別的社會,面臨到的處境也如此特別。

REFERENCE

【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終結百年煙火 開啟文化元年

黃瑞茂文化部危機解密論壇
REACTIONS
喜愛

0

好美

0

0

0

厲害

0

猜你喜歡

view 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