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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畫廊:【書劍傳奇展場付費申請辦法】

2014-02-17|撰文者:黎畫廊


讓藝術走入生活、使收藏變得容易、以文創重現俠義是本館成立【書劍傳奇藝文事業有限公司】的宗旨,除定期舉辦展覽與講座,也提供「書劍傳奇展場」供社會各界付費申請,展示創作能量,發表文化心得。本館成立十多年,累積雄厚的文化脈絡與社會資源,竭誠歡迎藝術家與文化人利用本場地發揮您的創意。

一、目的
開放畫廊之空間,付費申請展覽或舉辦講座,讓更多人能有展示或發表作品之機會。
申請對象:藝文團體、個人、公司機構、策展單位等。

二、徵選辦法
1.申請期限:預定使用場地之三個月前,儘早申請以利檔期安排。
2.活動種類:藝文展示,講座。
3.展場區域:A展場-1F,B展場-B1。(詳見附件ㄧ、二、三)
4.收費標準:詳見附件四。
5.申請檔期:詳見附件五。
6.凡展示作品有成交,書劍傳奇依作品定價收取一成服務費。
7.展覽有關之文宣、茶會之茶點、廣告等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8.書劍傳奇將於網誌、FB、電子報發佈展覽有關訊息。
9.展示內容及作品必須經書劍傳奇審核通過,或有無法展出之可能;審核如通過,另訂展覽合約。
10.展示期間包含佈撤展所需時間在內。
11.申請展出經本館排定日程後,未能如期展出者,應於二個月前通知本館,如未於二個月前通知本館者,二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
12.申請通過預收30%之訂金,餘款於正式展出前必須付清。
13.展示期間,書劍傳奇所屬設備得免費借用,請謹慎使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場地設施:無線麥克風、投影機、摺疊椅20張、一般坐椅20張、桌子2張(60x180cm)
14.展出內容如違背本館設立宗旨、使用管理辦法或蓄意攻訐他人或有違善良風俗者,本館得視情況暫停全部或部分展出;如經通知撤換而拒不執行或拖延執行者,本館得視情節輕重,提經展覽審查委員會議決後,暫停受理其場地之申請一至三年。
15.申請表格如附件五。
16.本辦法自公佈即日起實施,如有未盡事項,得隨時修訂補充之。

三、場地佈置
1.場地佈置由申請人與本館展覽組共同協商後由申請人自行負責,本館展覽組協助之,並須於展出前一日佈置完成,並請配合本館開放時間上午11時至下午7時作業。
2.佈置場地時請勿破壞或變動本館原有設施,本館提供吊線掛鉤等器材,嚴禁使用鐵釘、雙面膠膠水等。展覽室天花板所設燈軌已通電流,請勿觸摸,以免發生意外。
3.各展覽場所已備有充足之照明設備,如因特殊需要添設自備臨時性電源者,請向本館展覽組洽商,經同意後在安全許可情況下派員協助辦理,切勿自行裝設,以策安全。
4.佈置場地請注意美觀安全,需張貼任何文宣請經本館展覽組同意後實施。
5.展覽結束,展品及張貼物應於租借檔期結束前拆除運回,並清理場地恢復原狀,逾期本館不負保管責任。如有損壞原有設施應負責修復。
6.凡排定之展出檔期,未經本藝廊同意不得轉讓;未能於約定展期展出者,應於六個月前通知藝廊協調檔期安排,如未事先告知,須負擔本藝廊之損失。
7.本藝廊為商業藝廊型態經營,所有展出作品均可定價,藝廊將協助銷售作品相關事宜,作品運費由展出者負擔。
8.展出作品或方式若非現有藝廊設備可支援時,需事先經藝廊同意後自行安排相關設備或展出事宜。

四、宣傳事項
1.本館將協助於網站上刊登展覽/活動訊息,申請者請於展出前二個月,提供文字資料、作品圖檔等,逾期恕無法刊登。
2.展出有關之宣傳事宜(如廣告等),由申請者自行負責。
3.請帖、海報及宣傳簡介等之製作,須經本館同意後辦理,並放上本館聯絡資訊及標準LOGO,費用由申請者自行負擔。
4.宣傳物品不得任意放置,門窗玻璃不得張貼任何文字圖畫,所需指標請依本館現用立式指標規格自行製用。
5.A展場可製作海報置於入口處,海報尺寸規格為A1(594x841mm),直式。

書劍傳奇藝文事業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一段175巷10號
電話:02-2325-6688
官網:藝術王國http://www.arttaipei.com 或 http://www.藝術王國.com

五、申請方式
請點此下載附件填寫表格並寄至leegallery@arttaipei.com
待本公司收到表格會先經過審核手續再由專員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