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渡美術館「申請展POWER SHOW徵件」再次出動!
一、宗旨:
基於本館致力於專業的展覽策劃,故積極廣納、橫跨各世代界域,鼓勵多元化創作面向的優秀藝術創作者,藉以強化校內、校外之藝術交流,共同為臺灣當代藝術締造新境、開創願景。
二、申請資格:
從事藝術創作、策展之個人或團體,本國籍或外籍均可。
三、申請日期:
2013年3月1日至4月5日截止,審查結果於5月底前公佈及通知。
四、展出日期及空間:由本館視展出內容及需求排定之。
五、展出內容:
1. 申請展覽之主題、內容、媒材及展出方式不拘,以具有原創性及特色之申請者優先考量。
2. 本館不接受學生畢業展、學期成果展等展覽內容提出申請。
六、申請辦法:
1. 填寫「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關渡美術館『2013 POWER SHOW』申請展 計畫書」。
2. 申請作品之文字與圖片資料均需以數位化資料送審(文字資料請以windows office系統word檔;圖片資料請以jpg檔或tif檔儲存,解析度以300dpi以上為佳;影片檔請以Mpeg, Avi, Mov或DVD Video / NTSC 光碟送審)。
3. 所有申請文件及參考資料必須在申請截止日前郵寄至關渡美術館,以郵戳日為限,逾期申請資料及電子郵件申請將不受理。
4. 申請資料將不退還原申請者。
七、審查:
1. 由本館「申請展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
2. 審查結果由本館發函通知並公佈於本館網頁。
八、檔期安排:
1. 申請通過者由本館依據展覽性質,並參酌展出人之需求或意願安排展覽檔期及展出空間。
2. 展覽檔期以六至八星期為原則。
3. 若因故無法如期展出,應於展出前三個月告知本館。未能遵守者,本館得取消其展出資格,並拒絕其二年內之展覽申請案。
九、權利與義務:
1. 本館負責海報與邀請卡之設計印製與發送。
2. 本館提供佈展與卸展之基本人力協助。
3. 申請人自行負責展出作品裝裱、攝影、包裝、來回運輸及運輸保險之相關事宜及費用。
4. 申請人需同意於本館展出時,開放參觀觀眾拍攝展場及作品。
5. 為研究推廣及教育所需,展出者提供之文字資料與作品圖像,本館得無償使用於相關出版品、衍生性紀念物及網頁。
6. 申請人請務必遵守本館展出空間之相關規定。
7. 以上所有權利與義務之條文,若有未盡事宜,得視需要修正之。
十、聯絡及收件地點: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關渡美術館
教育推廣組 張嘉桓
地址:112臺北市112北投區學園路1號
電話:02-2896-1000 #2432
E-Mail:kdmofa.tnua@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