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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數位藝術中心:【招募】第十屆台北數位藝術節實習生

台北數位藝術節實習業務辦法
招募日期:即日起至9月3日(四)
一、 主旨:
台北數位藝術節辦公室(以下簡稱本辦公室)為培育跨領域之當代藝術研究及數位藝術經營人才,特提供國內外大專院校在學生或社會人士,至本辦公室進行藝術節相關行政業務實習與研究。

二、實習時間:
1.配合台北數位藝術節之籌辦期間,實習時間從2015年9月至12月底,為期近四個月。
2.實習時間:每週二至週五10:00-17:00,至少彈性排班三日,每日中午12:00-13:00為午休時間。(視中午排班情形彈性處理)。病事假請填寫請假單,並於事前報備,病假如無法事前報備,亦請於當日以電話告知。
3.台北數位藝術節期間(2015年11月13日至22日)需全程參加。
4.應實習日11:00未到中心實習,且未以電話報備,視同無故缺席。
5.無故缺席三次即終止實習。

三、 實習對象:
1.年滿20歲,曾修習藝術相關科系或相關課程、對數位藝術以及對藝術節相關實務訓練感興趣,態度認真具責任感、主動積極之本國人士均可向本辦公室提出申請。
2.具備英語或其他外語能力尤佳。
3.有基礎繪圖軟體或網頁架構能力者佳。
4.有興趣嘗試書寫企劃專案、活動專區撰稿者。
5.對展務執行、臨時交辦事項可獨立作業者。

四、申請辦法:
1.申請者請填寫本中心實習申請表,並檢附履歷表、自傳,或相關語言能力測驗成績(非必須),mail寄件至:jessieyen@dac.tw 顏小姐/ 標題並請註明「申請2015台北數位藝術節實習_姓名」。
2.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前來中心面試,面試通過者將統一於本中心網站公告。

五、實習內容:
1.以實習2015第十屆台北數位藝術節相關行政業務為主,協助行銷宣傳、展覽執行、展場服務、中英文書資料整理、藝術家接待、協助活動執行等台北數位藝術節辦公室業務。
2.由各實習業務承辦人管理並安排相關業務實習。
3.業務許可範圍內得參加演講、內部訓練、工作坊等課程。
4.實習生憑本中心發給之識別證進出,隨身攜帶以資識別與門禁管制,實習期滿應即繳回。

六、 實習證明:
1.凡申請實習學生須依規定時間至中心實習,無故遲到早退者不開具實習證明。
2.實習期間如有不適任或損害中心聲譽之行為,經本中心各組別相關同仁提出實證,本中心有權終止實習並撤銷其實習資格,並聯繫告知相關系所,當事者應繳回識別證件,相關資料留檔備查。

七、本實習業務辦法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如有任何修訂將同步公告於官網,敬請留意。

詳見報名表

投件注意事項

聯絡方式

E-mail:jessieyen@dac.tw

繳交資料寄送地址:士林區福華路180號

網址:http://dac.indextw.com/newsdt/61

聯絡人:顏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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