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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教育局:105年度愛臺中創意獎學金徵選

一、 主題設定
(一) 融入臺中「景點」X「人文」X「歷史」。
(二) 結合「文心蘭」、「劍蘭」、「火鶴」、「百合」等臺中意象等花卉。
二、 申請資格
(一) 大專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各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含研究所及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二) 高中職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籍臺中市或就讀本市高中職校學生(含當年度應屆畢業生)。
(三) 團體報名者至多5名,需團員皆符合上列資格者,始得申請。
三、 競賽類別
(一) 大專組:文創設計類、微電影類(總長度5-8分鐘)。
(二) 高中職組:文創設計類、(LINE臺中)LINE貼圖設計類。
四、 申請時間及方式
(1)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月28日(週五)止。
(2) 複審作品送件:暫定於105年11月7日(週一)起至11月11日(週五)止。(期間暫定,待初審結果公布後,於活動網頁公告正確日期)
(3) 送件方式:將申請資料1份及相關文件裝於信封內,於外封上標註「申請105年度愛臺中創意獎學金獎勵-申請計畫」。
1. 以就讀學校函送或郵寄至洋藝行銷有限公司:404臺中市北區大德街237號、電話04-22368622,以郵戳為憑,須於截止日後2日內收到,以防延宕後續競賽時程,逾期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2. 以專人親送至洋藝行銷有限公司,於105年10月28日(週五)17:00前送達。
3. 請注意:作品請妥善包裝後寄出,運送過程中若對作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觀感,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五、審查作業
(一)承辦單位(洋藝行銷有限公司)於收件截止後召開評選會議,核定獲獎名單及獎勵額度,並得依實際需要彈性調整作業時程。審核結果將公布於活動網頁並通知得獎者或指導老師,由指導老師轉知得獎者辦理獎學金頒發相關事宜。
(二)審核原則:由「105年度愛臺中創意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召開評選會議評選,針對申請者作品 加以審查;獎勵名額視審查委員會評審認定之結果,得予從缺或增減名額。
六、 獎勵金額
(一) 大專組:
1. 金獎:1. 金獎:各競賽類別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含稅) ,獎狀1紙,獎座1座。
2. 銀獎:2. 銀獎:各競賽類別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含稅) ,獎狀1紙,獎座1座。
3. 銅獎:各競賽類別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含稅),獎狀1紙,獎座1座。
4. 佳作:數名(各競賽類別至多5名),獎金新臺幣8仟元整(含稅),獎狀1紙,獎座1座。
(二) 高中職組:
1. 金獎:各競賽類別1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整(含稅) ,獎狀1紙,獎座1座。
2. 銀獎:各競賽類別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含稅) ,獎狀1紙,獎座1座。
3. 銅獎:各競賽類別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含稅),獎狀1紙,獎座1座。
4. 佳作:數名(各競賽類別至多5名),獎金新臺幣4仟元整(含稅),獎狀1紙,獎座1座。
(三) 作品量產:
1. 大專及高中各競賽類別得獎作品將視情況量產,各類別15萬元整。
七、 其他注意事項
1. 申請獎學金相關資料請自行備份,不論獲獎與否均不予退回。
2. 複審參賽者需簽署作品權利授權書;並同意授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得刊登作品於相關刊物內或其它非營利推廣之運用,不得異議。
3. 每件創作限投一個競賽類別,每一參賽者不限報名件數。
4. 團隊報名者應指定代表人1名,並由代表人義務擔任聯繫窗口。
5. 參賽者應尊重審查委員會決定,不得異議。
6. 獲獎者須無償配合出席相關宣傳會或校園經驗分享活動。
7. 審核結果將公布於「105年度愛臺中創意獎學金活動」網頁,複審評選結果亦將通知獲獎者或指導老師辦理獎學金頒發相關事宜。
8. 得獎者於頒獎典禮當天提供身份證影本並親簽獎金領據,獎金金額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價值1,001元(含)以上由主辦單位統一開立年度扣繳憑證,並依法規定扣所得稅(外國國籍者不限金額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新臺幣20,001元(含)以上扣10%),並由主辦單位依法辦理扣繳。
9. 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可補充解釋之。
10.活動洽詢電話:04-22368622 聯絡單位:洋藝行銷 愛臺中小組

投件注意事項

聯絡方式

E-mail:

繳交資料寄送地址:404臺中市北區大德街237號

網址:https://goo.gl/CX2H6l

聯絡人:洋藝行銷 愛臺中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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