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池中藝術網

徵件補助

2013 臺南新藝獎 公開徵選簡章

一、 宗旨:
為扶植青年藝術家創作發展,活絡藝術市場,建立藝企媒合平台,特規劃辦理「2013 臺南新藝獎」。公開徵選國內優秀年輕藝術家於臺南老屋、特色店家,裝置藝術作品展示,並擇優於「2013年臺南藝術博覽會」(簡稱臺南藝博會)展出,以獎掖我國青年藝術創作,促進當代藝術發展。

二、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
(二)協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

三、徵件時間: 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24日,申請截止日下午5時為限,以郵戳為憑,逾期將不受理,請掌握時效。

四、參加徵件資格及方式:
(一)參加資格:
1.具備中華民國國籍,民國61年1月以後出生,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者(「展覽約」及「非專屬代理約」可參加)。
2.以入選20位優秀藝術家為原則,前6名藝術家,邀請參加臺南藝博會展出。

(二)申請文件:以下相關文件一式8份並各附作品光碟乙份。
1.申請表(如附件1)。
2.重要展覽經歷(按年代由近至遠排列,如附件2)。
3.展出作品:
(1)創作理念。
(2)送審之展出作品光碟(錄像作品),請以油性筆於光碟正面書寫藝術創作者之姓名及作品名稱,作品清單如附件4。
※作品規格:
a.平面、立體及物件裝置參賽作品均以光碟數位電子檔(每張圖片須為1MB以下的JPG檔)送審。
b.聯幅拼合及系列作品,圖片需有一張全貌與二至五張局部或獨立畫面取樣的呈現。
c.靜態立體及物件裝置作品須提送一張全貌與三張不同角度或局部圖片。
d.如有聲光影音效果或錄像影片,請以DVD、VCD選擇一種送審,送審影片請先行確認可在Windows Media Player軟體正常播放。送件資料請包含精簡版影片內容(3分鐘為限,請務必檢附)及完整影片內容。
4.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之切結書,如附件5。

(三)報名方式:
1.請至本局(culture.tainan.gov.tw)網站下載列印簡章及申請表。
2.以專人送達或掛號郵寄至: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3樓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行政科 沈士慈小姐收,封面註明「2013 臺南新藝獎」送件。

五、評審方式:
1.由本會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依送審資料進行審查作業,評選出 20名(組)入選者(未達標準者,得予從缺)。
2.本局保留分配場地之權利,若無法配合者,視同放棄。

六、獎助方式:
(一)所有入選者本局支付材料、運輸、保險、包裝、佈卸展等費用共計新台幣2萬元整;另前6名再補助1萬元,參與臺南藝博會。
(二)由本局協助出版畫冊專輯及DM 。
(三)舉行頒獎典禮。

七、評審結果:
(一)評審結果公告於本局網站,請逕自上網查詢。
(二)申請人所送之資料,於評審結束後不予退件,申請人亦不得要求退還。

八、時程規劃:
1.期間將通知藝術家勘查店家場地
佈 展 2013年3月18日~21日 暫定
展 覽 期 間 2013年3月22日~4月22日 地點:台南大億麗緻飯店及各特色商家
卸 展 期 間 2013年4月23日~4月30日 暫定

投件注意事項

「2013臺南新藝獎」於2013年3月22日至4月22日一個月為展期,入選者若因故無法展出,視同自動棄權,其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有任何異議。 入選者應依展場規範自行處理展品之運送、包裝、保險、佈展及卸展等相關事宜,辦理完畢後,以領據、收支清單、原始憑證、成果報告書至主辦單位辦理撥款作業。 入選者由本局媒合進駐特色商店(詳如附件3),展出內容須以商店空間及商家經營者之意見為優先考量,以不妨礙商家利益為原則,放置因地制宜之作品,妥善溝通,由文化局輔助協商及行銷。(如有交易行為,所得之30%歸商家,20%歸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 「2013年臺南藝術博覽會」訂於 2013年03月22日(預展酒會)至2013年03月25日(美術節)辦理,入選者若因故無法展出,視同棄權,其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入選參與「2013年臺南藝術博覽會」之藝術家,務必遵守其展出相關規範(如附件6),由主辦單位輔導入選者整體展場規劃及行銷等相關事宜。(藝博會期間,由台南市文化基金會聘請藝術經理人協助行銷,交易所得之50%歸該基金會所有。)

聯絡方式

E-mail:culture.tainan.gov.tw

繳交資料寄送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3樓

網址:culture.tainan.gov.tw

聯絡人:沈士慈小姐 06-3901443

更多比賽徵選

view 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