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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補助

「2013臺灣國際木雕競賽活動」臺灣苗栗

活動說明:
一、 競賽初審收件期限:

臺灣作品:102年6月6日(四)至6月8日(六)止;

臺灣以外地區作品:102年5月1日(三)至6月8日(六)止。



二、 競賽複審收件期限:

臺灣以外地區作品為102年6月17日(一)至7月12日(五)止;收件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三、 詳細競賽簡章與報名表請見附檔,或上活動網站查詢。

中文簡章http://wood.mlc.gov.tw/board/board01_02.asp?m2=2&id=12384

英文簡章http://wood.mlc.gov.tw/english/board/board01_02.asp?m2=4&id=12395

投件注意事項

參賽資格: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 (一)參賽作品須為個人近兩年內之獨立創作,最多以二件為限。 (二)參賽作品有下列情況者,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其資格,三年內不得參賽。 1.抄襲、臨摹、冒名頂替他人作品者。 2.曾在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得獎、發表展覽過之作品。 四、參賽作品性質及規格: 傳統與現代之純木材質作品,或以木質結構為主之複合媒材作品,或以木質為主之具生活創意實用與藝術性作品。每件作品長、寬、高各以60~150公分(含底座)為宜,另為作品搬運安全,參賽作品含底座不宜過重,非親自送退件或委託本局代為退件者,作品請以堅固安全之質材包裝,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而遭致損壞,由作者自行負責。 五、參賽方式: (一)初審: 1.國內: (1)備齊送件表,參賽作品原件逕送本局木雕博物館收件。 (2)初審通過者,直接進入複審,未通過者則辦理退件。 2.國外: (1)備齊送件表暨作品照(圖)片,掛號郵寄「苗栗縣三義鄉廣聲 新城88號三義木雕博物館」收,信封註明參加「2013臺灣國 際木雕競賽」初審。 (2)所有資料及照片審查後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3.送件表:詳細填寫相關資料、貼附作品照片46吋照片一張;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4.作品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 5.送件表暨簡章可逕至木雕博物館網站。

聯絡方式

E-mail:

繳交資料寄送地址:

網址:http://wood.mlc.gov.tw

聯絡人:

指導單位:文化部、交通部觀光局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財團法人苗栗縣文化基金會 執行單位:三義木雕博物館 協辦單位:台灣木雕協會 苗栗縣雕刻業職業工會 苗栗縣三義木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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