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鴻梅文化藝術基金會:【流光轉瞬】第五屆鴻梅新人獎
創作者的才華,像似一塊瑰麗珍寶,原本埋藏地底深具潛力的原石,須以時間、耐心和毅力加以挖掘打磨,始能在適當的時機,綻放令人屏息的光芒。創作新秀積累數年、轉瞬乍現的光與熱,往往蘊含著動人心弦的巨大能量,那便是自許為尋寶者的鴻梅新人獎,一直在尋找、等待的珍貴寶藏。
一、宗 旨:
(一)西畫創作組:鼓勵具藝術潛能及創作熱情之青年激發創作動能、揮灑藝術才華、一圓創作夢想。
(二)藝術評論組:鼓勵西畫藝術評論書寫,提升青年評論者論述能力,藉由深入剖析本基金會扶植之璞玉新秀畫家創作,期使創作與評論能量相互激盪
出璀燦火花。
二、指導單位: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新竹市文化局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鴻梅文化藝術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四、申請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 18 歲(89 年次)至 35 歲(72 年次)之西畫藝術創作者或藝術評論者。西畫創作類申請人需未與任何畫廊有任何形式之合約。
五、申請類別:
(一)西畫創作。
(二)藝術評論:以第四屆鴻梅新人獎創作組 5 位得獎者(張庭甄、蔡鎮澤、范思琪、張如安、陳柏源)之創作作品為評論對象。
六、辦 法:
(一)西畫創作
1、經本會評選具藝術才能及創作熱情,符合本會獎勵精神者 5 名,為第五屆鴻梅新人獎得主。提供每人每年新台幣 15 萬元做為藝術創作基金。
前項名額保留 1 名予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辦理之「璞玉發光-2017 年藝術行銷活動」西畫類大專社會組優選得獎者。但應由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薦
送,依本徵選簡章規定參加複審。
2、前項創作基金於 7 月、12 月分 2 次撥付,獲獎勵者應於 6 月 30 日及 12 月15 日前分別提出期中及期末創作成果(附藝術服務報告),若未於期限內
提出創作成果及完成藝術服務 6 小時,且無特殊原因者,暫停撥付創作基金。俟其於本會通知期限內補齊並通過審查後撥款。
3、獲獎勵滿 1 年後,應提供 7 件作品參與 2019 鴻梅新人獎展覽(至少 3 件作品係為獲本獎助期間之創作)
(二)藝術評論
1、經本會評選入選之藝術評論者,提供每篇 3 萬 6 仟元獎金。
2、前項創作基金於 6 月、12 月分 2 次撥付,獲獎勵者應於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寫作計畫送本會辦理期中審查,2018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 6,000 至
10,000 字藝術評論(附被評論對象作品),並通過本會複審後撥付第一期款項 20,000 元。
第二期款項 16,000 於完成藝術服務 6 小時(附藝術服務報告),並通過本會審查後撥付。
若未於期限內完成藝術評論及藝術服務 6 小時,且無特殊原因者,暫停撥付創作基金。俟其於本會通知期限內補齊並通過審查後撥款。
3、前款通過複審之藝術評論,應提供參加本會辦理 2018 鴻梅新人獎聯展,並於本會辦理之鴻梅新人獎藝術評論研討會中發表。
(三)藝術見學之旅
基金會規劃國內外藝術見學活動,邀請歷屆得獎者自由參加,期望經由實地探訪及與當地藝術家對談,更能深入認識各地藝術環境並豐富藝術創作內涵。
(四)得獎人服務學習計畫
1、服務學習內容
鴻梅新人獎得主依下列 3 種選擇適合者,提出執行方案(如繪畫教學、文章導讀、藝術課輔、畫展導覽...等),送本基金會核定後執行之。創作組於期中報告提出、藝評組於工作坊提出。
配合本基金會社區友好計畫,提出社區服務方案。
由本會所指定之社福單位中擇一,提出社福服務方案。
得獎者自行提案。
2、服務學習時間
鴻梅新人獎得主須於 2018 年 12 月 15 前完成藝術服務六小時。
七 、 收(退)件及評審方式:
(一)西畫創作
1、初審及收件:
(1)送件時間:2017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
(2)收件地點及注意事項:請填妥初審報名表檢附下列書面及光碟資料,掛號寄至 300 新竹市北區愛文街 26 巷 14-3 號「財團法人鴻梅文化藝術基金會」收。未掛號者遺失恕不負責,不接受親自遞送。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光碟資料內應含:
A.報名表(DOCX 或 DOC 檔案)
B.最近三年內 3 件作品之電子檔(請用 JPG 格式存檔,檔案不超過 1MB),作品電子檔中不得出現作者姓名。
(5)參展或得獎等重要活動簡歷或其他有助於評審之文件。
(6)2017 年 10 月 15 日,於本會網站(http://grandview.org.tw/)公佈初審通過名單,並另行發函通知複審送件相關事宜。
2、複審:
(1)送件時間:2017 年 10 月 20 日至 31 日止。
(2)送件內容:
A.通過初審之原光碟參選實體作品 2 件,
B.2018 年度創作計畫書電子檔及紙本:文字不得超過 2000 字。
內容應包含 2018 年創作計畫、15 萬元創作基金之概算、該 2 件送審實體作品之創作理念。
C.送件地址及複審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退件:
(1)自 2017 年 11 月 27 日至 30 日,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12 時至 13時午休);地點為新竹市北區愛文街 26 巷 14-3 號「財團法人鴻梅文化藝術基金會」。
(2)退件作品請務必於通知時間內取回,逾期未領回者,本會不負保管責任。
(二)藝術評論:
評審:
(1)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填妥初審報名表檢附下列書面及光碟資料,掛號寄 300 新竹市北區愛文街 26 巷 14-3 號「財團法人鴻梅文化藝術基金會」收。未掛號者遺失恕不負責,不接受親自遞送。
(2)過去曾發表或未發表之藝術評論或相關文章 3 篇備審,每篇不超過 6000字。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經評審選出 5 名入選者,為第五屆鴻梅新人獎藝評類得獎者,受本會委託,對第四屆鴻梅新人獎創作類得主之藝術創作,書寫 6000 至 10000 字之藝術評論。
投件注意事項
(一)由本會聘請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初審及複審,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提出異議。 (二)本會對參加聯展作品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含網路)、出版、製作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性事項之權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且不另給付稿酬。 (三)提出之作品或文件若有抄襲他人作品、造假、不實或違反簡章規定情事經查證屬實,除自負法律責任外,本會得逕行取消參選或錄取資格並公佈之,已發給之創作基金予以追回。 (四)凡送件參加者,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聯絡方式
E-mail:grandviewart2016@gmail.com
繳交資料寄送地址:300 新竹市北區愛文街 26 巷 14-3 號
聯絡人:林小姐 03-5278253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新竹市文化局、財團法人鴻梅文化藝術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