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08年度「文化部辦理西亞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 開始受理申請
- 截止日期:2018-11-30
- 結果公佈日期:0000-00-00
- 相關連結: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Key=37&PY=2019&PT=2454
為鼓勵臺灣與西亞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文化部訂定「文化部辦理西亞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自106年迄今業補助16個團隊先後與俄羅斯、蒙古、吉爾吉斯、土耳其、以色列、巴勒斯坦、巴基斯坦、印度及尼泊爾等國建立交流合作,進行駐村、研究、傳藝、展演、觀摩、採訪、田野調查等活動,補助金額達新台幣852萬元。
108年度徵件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07年11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收件(郵戳為憑),凡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學術機構、法人及民間團體皆可提出申請,歡迎各界有興趣參與西亞及南亞交流合作之人士踴躍參與。
投件注意事項
請於開放期間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註冊填表申請(系統開放時間至107年11月30日(星期五)下午5點為止),上傳資料後,並應於107年11月30日前(郵戳為憑)檢具詳細之計畫書一式七份(含網路申請表)、光碟資料一份,向文化部部提出申請。
聯絡方式
E-mail:lazurite@moc.gov.tw
繳交資料寄送地址:文化部 (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Key=37&PY=2019&PT=2454
聯絡人:文化交流司袁先生(02-85126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