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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2019年臺中國家歌劇院「視覺意象-IMAGE」開放徵件】

為擴展藝術培育基地版圖,臺中國家歌劇院2019年「新藝計畫」,歡迎立案或設籍於臺中、彰化、南投、苗栗、雲林縣市的表演團隊或個人創作者申請投件。
本次以「視覺意象-IMAGE」為主題,從歌劇院劇場空間出發,以「影像」為創作基底,揮灑想像,大膽提出新觀點!


2019年「新藝計畫」為公開甄選,即日起開放申請至2019年3月4日止,一律採線上表單遞送資料(線上報名表),歡迎臺中、彰化、南投、苗栗、雲林縣市的表演團隊或個人創作者參加,更多資訊請詳閱歌劇院官網「最新消息」及下載附件甄選辦法。(更多資訊連結: http://www.npac-ntt.org/information?uid=32&pid=1613)



一、 申請資格
(一) 臺中、彰化、南投、苗栗、雲林縣市政府文化局立案之藝術相關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 年滿二十歲,居住或設籍臺中、彰化、南投、苗栗、雲林縣市之個人創作者。


二、 甄選內容
(一) 作品類型:以「影像」為主題的全新創作,包含但不限於劇場演出、光影裝置、互動裝置等。
(二) 作品長度:15 至 30 分鐘,如為展覽或裝置作品可以此時間為一段落,進行重複展示;申請者請於計畫提案中詳細說明展演形式規劃。
(三) 展演時間:獲選作品將安排於 2019 年 11-12 月間於本場館演出或展示。
(四) 展演場地:本場館五樓展示廳(凸凸廳)、小劇場或其他公共空間。(詳見本計畫公告之附件—技術設備表)
(五) 計畫提案需為全新原創作品。業已發表或抄襲、改作之作品,視同不符申請資格,亦不得以變更計畫名稱向本場館提出申請。
(六) 入選作品未經本場館同意,不得於本計畫首演前於其他場地進行任何形態之展示。


三、 申請方式
(一)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4 日(一)。
(二) 申請方式:
1. 請至本場館官網「最新消息」點選及填寫線上申請表單。
2. 線上申請表單須上傳之相關附件資料如下列:
(1) 機關或團體請檢附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立案證明影本。個人申請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檔案格式為 PDF 或 JPG。
(2) 提案其他補充文件之檔案格式為 PDF 或 PPT。
(三) 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場館節目暨企劃部陳小姐,電話/ 04-2415-5828,E-mail /tina890720@npac-ntt.org。


公開展演
1. 預定於 2019 年 11-12 月間進行,展演場地及檔期由入選者與本場館協商後安排。
2. 本場館補助展演暨製作費每件作品不超過新臺幣 80 萬元(含稅)。
3. 本場館將於作品創作期間安排創作顧問進行訪視與協助。如經訪視評估發現進度嚴重落後或內容與原計畫落差過大,本場館有權取消該作品獲選資格

投件注意事項

聯絡方式

E-mail:tina890720@npac-ntt.org

繳交資料寄送地址:

網址:http://www.npac-ntt.org/information?uid=32&pid=1613

聯絡人: 節目暨企劃部 陳小姐 (電話:04-2415-5828)

主辦單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臺中國家歌劇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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