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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補助

臺南市文化局:「2021臺南新藝獎」徵件開跑- NEXT ART TAINAN

一、活動宗旨

臺南市政府為扶植青年藝術家創作發展,活絡藝術市場,建立藝企媒合平台,自2013年始規劃辦理「臺南新藝獎」。以發掘「下一個藝術新星」為概念出發,公開徵選全國優秀年輕藝術家於臺南畫廊展出,以獎掖我國青年藝術創作,促進當代藝術發展。

二、辦理方式

(一)採公開徵件,報名分個人或團體組別,作品採不分類評審。

(二)原則選出10名(個人或團體)臺南新藝獎得主,並安排於臺南市畫廊展覽空間展出,並推薦適合之得主參與藝術博覽會。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文化部。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

四、申請資格及報名方式

(一)申請資格

民國69年1月以後出生,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者,限中華民國國籍,或具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或合法居留權者。
報名團體組別之每一創作者皆需符合前項資格,應於報名時填列團隊名稱、團隊代表人資料及全部創作者名單。
(二)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臺南新藝獎」官方網站(http://next-art.tainan.gov.tw/ )進行線上報名。

(三)線上登錄資料

個人資料(包含填寫基本資料、通訊方式、最高學歷、展覽經歷、獲獎紀錄及上傳身分證正反面jpg檔等);報名團體者應填列全部創作者名單及資料。
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之切結書(請自行下載附件1切結書檔案,簽名後掃描或拍照上傳,上傳格式限jpg或pdf);報名團體組之每一創作者皆需分別填列1張。
作品資料包括作品名稱、媒材、尺寸、創作年代及創作理念(限200字,含標點符號)。作品類型分為平面、立體、錄像及裝置類(評審採不分類評審,惟行政作業考量,請藝術家自行勾選作品類型),並請上傳主要作品1件,參考作品2件。
資料上傳完成報名程序後,不接受資料更改。
(四)作品資料

上傳之作品圖片將用於本活動文宣設計及宣傳使用,為確保徵件及活動宣傳品質,請依以下檔案格式上傳:

平面:每件作品上傳圖片1張,局部圖片至多2張,檔案格式限制為2MB以上、20MB以下之JPG檔,解析度300dpi,尺寸至少3000x3000pixels。
立體:每件作品上傳主圖片1張、不同角度之局部圖片至多3張,檔案格式限制為2MB以上、20MB以下之JPG檔,解析度300dpi,尺寸至少3000x3000 pixels。
錄像:數位影片,作品長度至多5分鐘,檔案格式以MP4檔為限,800MB以下。
裝置:每件作品主圖片1張、於空間中不同角度之局部圖片至多3張,檔案限制為2MB以上、20MB以下之JPG檔,解析度300dpi,尺寸至少3000x3000 pixels。如有數位影音檔案,長度至多3分鐘,合計600MB以下;影像檔案格式以MP4檔為限,聲音檔案格式以MP3檔為限。
五、報名時間

(一)2020年08月10日零時起至2020年9月21日下午5時30分止。

(二)參與徵件者須於徵件時間截止前完成各項資料上傳作業,如逾截止時間未完成資料上傳,視為報名未成功。

(三)資料上傳逾時或資料不齊者皆不予受理,請掌握時效。

六、評審方式

(一)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依送審資料進行審查作業,評選入選者(未達標準者,得予從缺,本局保留增刪權利)及適合參與國內外藝術博覽會者。

(二)評審結果將由本局公告於臺南新藝獎及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並電話通知入選者,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

(三)申請人所送資料,於評審結束後不予退件,申請人亦不得要求退還。

七、獎項及獎助方式

(一)入選者安排於臺南市專業畫廊空間展出藝術作品,部分入選者將由本局安排參加一場國內外舉辦之藝術博覽會。

(二)所有入選者均須參與臺南新藝獎展覽活動,本局將支付「展覽活動費」新臺幣五萬元。展覽作品運輸及佈展、卸展由藝術家自行負責,本局不另支付費用。展覽結束後,以成果報告書(內含展出照片等)及個人領據核銷撥款。

(三)本局轄下2022年總爺國際藝術村進駐計畫優先錄取新藝獎入選者申請,相關權利義務請參照「國際藝術家進駐計畫甄選簡章」,網址: http://air-culture.tainan.gov.tw)。

(四)本局將協助行銷宣傳相關事宜,印製宣傳DM,另擇期舉行記者會及頒獎典禮,並出版臺南新藝獎展覽畫冊專輯。

八、注意事項(請投件者詳閱相關規範):

(一)「2021臺南新藝獎」入選作品將於2021年3月18日(四)至4月18日(日)(暫定)於本市畫廊展出,本局保留分配展出場地之權利,入選者若因故無法配合展出,視同自動棄權,其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本屆參展臺南畫廊空間:甘樂阿舍美術館、大新美術館、水色藝術中心、 絕對空間、加力畫廊、醉美空間、德鴻畫廊、木木藝術、索卡藝術等。(預計10家畫廊空間,本局保留最終增刪變更權利)。

(三)本獎項以媒合藝術家進入市場為宗旨,入選者由本局委託之策展人媒合於臺南市畫廊空間展出,藝術家需遵守各畫廊空間展覽規範,與畫廊和策展人共同協商展出作品及其價格,如無法遵守者,將取消展覽及獲獎資格,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入選者獲獎俟媒合名單公佈計者會後,須於1個月內提出展出計畫(含展覽形式、展場空間作品配置圖、作品清單及價格等。)

(五)臺南新藝獎展出期間所有作品均需開放對外銷售。展出作品不得與其他單位簽訂展覽或代售合約。臺南新藝獎展覽期間如有交易行為,所得之50%歸空間單位,50%歸藝術家所有。

(六)本局將與參展獲獎者及其媒合畫廊另訂展覽三方合約,詳列展覽權利義務等事宜。

(七)獲獎者應於開展前辦理佈展,展覽期結束後辦理卸展,佈卸展期間之交通及住宿由入選者自行負擔。

(八)入選者應配合出席本局相關活動(如記者會、頒獎典禮…等),外縣市至本市之交通費由本局覈實支付(團體組支付1名代表之費用)。

(九)藝術博覽會參與時間由本局規劃協調後另行通知,入選者若因故無法展出,視同棄權,其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展出期間應遵守展出相關規範,交易所得50%歸媒合畫廊所有。

(十)為配合展覽行銷宣傳,臺南新藝獎入選者之投件與參展作品圖檔,同意授權本局使用於平面刊物及宣傳媒體,包含文宣、圖錄、電視、數位影音(不限光碟形式)及網路等。

(十一)參賽作品不得非屬本人之作,或為臨摹、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作品,或參賽報名登錄資料不實,如有上述情況,取消參賽或入選資格,其資格得由本局考量實際狀況,決定是否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聯絡方式:

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6-2981800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沈小姐。

十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局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活動官網。

投件注意事項

聯絡方式

E-mail:

繳交資料寄送地址:

網址:http://next-art.tainan.gov.tw/

聯絡人: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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