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美術館:「110年全國美術展」作品徵選
- 截止日期:2021-01-11
- 結果公佈日期:0000-00-00
- 相關連結:https://event.culture.tw/NTMOFA/portal/Registration/C0103MAction?actId=00135&request_locale=tw&useLa
「一一O年全國美術展」徵件簡章
壹、目 的:拔擢美術創作人才,鼓勵美術創作。
貳、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美術館(Tel: 04-23723552,Fax: 04-23754730)
參、徵件類別:水墨、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新媒體藝術、綜合媒材等11類。
肆、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或團體,以團體參賽者,需有二分之一以上持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在臺居住證明。
二、參賽作品須為民國108年以後(含民國108年)之創作,且不曾參加競賽得獎(本展覽及其他競賽並同時獲得入選以上之獎項者,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三、不限參賽類別,每人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但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四、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損害他人著作權益、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若有上開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告之,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予以收回。
=====餘詳見附件=====
※本屆提交電子檔案方式,若選擇上傳雲端空間並於送件表(二)提供下載網址者,請於初審送件期間(110年1月5日至1月11日)將雲端網址傳送至本展活動信箱: nationalart21@art.ntmofa.gov.tw。感謝您的協助與配合。
投件注意事項
※本屆提交電子檔案方式,若選擇上傳雲端空間並於送件表(二)提供下載網址者,請於初審送件期間(110年1月5日至1月11日)將雲端網址傳送至本展活動信箱: nationalart21@art.ntmofa.gov.tw。感謝您的協助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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