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立美術館:藝術進駐|+1藝術基地徵件計畫
- 截止日期:2021-02-28
- 結果公佈日期:2021-03-28
- 相關連結:https://reurl.cc/pmL8Gl
一、嘉義市立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鼓勵當代藝術、實驗性質創作,累積
文化藝術厚實內涵,提升創作發表及藝術教育的連結效益,特訂定本展演
申請簡章,提供藝術家/策展人創作發表平台與機會。
二、本計畫以「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H 棟 2 樓+1 藝術基地」為進駐之場域。
三、徵件類別:
(一)以當代藝術、實驗性質創作/展演或計劃為主,分為展演型創作及策
展型計畫,其內容主要以現地製作(Site-specific Art)為主。
(二)2021 年進駐主題:「再連結.再導向」,鼓勵創作者/策展人相關提
案,能結合在地人文、歷史或自然脈絡。
四、申請資格
(一)凡從事各項藝術工作之個人或團體均得提出申請。
(二)經安排進駐過之個人或團體,至多可重複申請共兩屆。兩屆後自最近
1 次於本館空間展畢日起算 2 年內不得申請。
五、進駐規劃
(一)在進駐的過程中,配合參與開放工作室、美術館舉辦之活動等。
(二)進駐創作期程結束時,安排作品發表之展演或提交完整策展計畫。
(三)有關策展計畫實踐部分,未來納入館方展演徵件審查及規劃。
六、申請內容
申請計畫之內容、形式、媒材不拘,需結合在地人文、歷史或自然脈絡之
導向。
七、進駐及展出地點
本計劃提供「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H 棟 2 樓 +1 藝術基地」為進駐場
所;展演場地可依提案內容與館方討論後決定或以「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
區 H 棟 2 樓 +1 藝術基地」為展演場域。
八、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 110 年 2 月 28 日受理申請。因徵件結果、展演場地、檔期之調
度,本館可彈性調節,並另行公告之。
九、進駐期程排定原則
(一)每一進駐期程為 3 個月,請於提案中詳細說明時間規劃與安排。
(二)經審查通過後由本館安排展出日期並以公文寄發通知。申請通過者於
申請通過後與本館討論排定期程。本館有權調整期程規劃。
十、獎助項目
(一)免費工作室一間,不可住宿,有冷氣。
(二)進駐期間為期 3 個月,需確實進駐。每月須至少使用工作室 20 天以
上,並配合活動開放,每月須至少對外開放 4 天以上。
(三)進駐創作者可申請創作補助費,提撥額度依審查會議決議辦理,每案
以新臺幣 100,000 元整為上限(獎助金將預先扣除 10%之個人所得稅
及 1.91%之二代健保費),依契約訂定分二期給付。
(四)進駐期間應辦理工作室開放、教育推廣活動,並於進駐結束後辦理成
果發表或策展提案,活動預算上限為新臺幣 100,000 元整(含稅),所
需支出(包含以上活動所需費用如耗材、文宣設計、翻譯、印刷、宣
傳出版品、運費……等)由本館辦理採購核銷事宜,非補助藝術家個
人。
(五)以上提撥項目有疑問時,應於申請期間及入選後簽訂契約前提出。
十一、參加辦法
送審資料以掛號郵寄:
嘉義市立美術館「+1 藝術基地徵件計畫」收
郵寄地址 600 嘉義市廣寧街 101 號
洽詢電話 05-2270016 分機 305 展覽教育組 柯小姐
十二、送審資料
(一)進駐者申請表(附件 1)。
(二)進駐提案計畫書(附件 2)
1.進駐提案。
2.成果發表或策展提案。
(三)參考作品清單(附件 3)
(四)可另附補 充資料,內容不拘,凡藝術家或團體之簡歷及展
演紀錄、展演作品、展演規劃設計、作品集、活動計畫、簡報
等,足具表徵展演案之相關資料皆可。(附件 4)
(五)送審資料電子檔格式說明。(附件 5)
(六)所有送審資料請自留備份,恕不退回。
十三、審查方式
採二階段審查
(一)資格審核:由本館進行資料審核。
(二)評審會:由本館聘請專業人士組成審查會議審查。
十四、注意事項
(一)獲補助者須於評選公告後內一個月完成簽約。未於上開日期前完成簽
約者視同棄權,本館並得於三年內不受理該展出者(含個人或團體)同
一案之展演提案。
(二)獲選藝術家於進駐期間不得於其他單位進駐。
(三)本計畫契約內容由本館另訂之。
投件注意事項
詳情請見簡章
聯絡方式
E-mail:
繳交資料寄送地址: 嘉義市廣寧街 101 號
聯絡人:05-2270016 分機 305 展覽教育組 柯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