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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補助

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臺北市中山堂111年藝文特展徵件計畫】

計畫目的: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以下簡稱本所)為推廣藝文活動,促進場館運用,鼓勵藝術家創作及分享,特訂定本計畫。

計畫內容:獲審查通過之入選個人或團隊得與本所共同辦理展覽。入選單位須提供展覽期間所有展示資料及作品,並協助展覽執行相關事宜;本所將無償提供展覽場地,並負擔展覽相關經費,本年預計徵求兩檔,每檔以新臺幣130萬元(含稅)為上限,包含策展費、佈卸展、開幕式、展場規劃設計、展板大圖設計輸出、展櫃及燈光、展品保險運輸與推廣教育活動等相關費用,原則依政府採購法以招標方式委由廠商辦理。相關經費仍需依申請內容進行評估。

展覽地點:中山堂第一、二展覽室及迴廊(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2樓)為主,展覽室面積各約20坪,如展場平面示意圖(附件5)。

檔期時間(含佈卸展):預計徵求兩檔
(一)第一檔:111年7月13日至111年9月23日。
(二)第二檔:111年9月26日至111年12月9日。

展覽開放時間:每日上午9時30分至下午 5 時。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或團體。
(二)不限領域及媒材,凡從事各項藝文創作或藝文收藏,於該領域具3年以上創作或研究之經驗者。

應配合事項
(一)提供具體展出計畫及展覽期間全數展示資料及作品,並已取得展示授權。
(二)協助與展覽規劃執行有關事項,如文宣品校對、開幕式及志工培訓,志工培訓預計於平日及假日各辦理一場。
(三)須提供展覽相關講座活動1場。其餘教育推廣活動如工作坊、研習活動、體驗活動、示範表演等得選擇性辦理。
(四)成果報告:卸展結束後15日曆天內,以文字記錄展示內容、展品清冊,如有照片或影片請一併提供,以紙本及電子檔各一份交付本所。

申請方式
(一)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1年3月21日(一)止
(二)收件方式:將申請資料掛號郵寄或專人親送至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中山堂業務組,請於信封註明「111年藝文特展徵件計畫申請」。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非上班時間恕無法受理。

其餘須知請見官網簡章,以簡章內容為準

投件注意事項

其餘須知請見官網簡章,以簡章內容為準

聯絡方式

E-mail:zsh101101@gmail.com

繳交資料寄送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業務組

網址:https://www.zsh.gov.taipei/

聯絡人: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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