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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鑑價:選有公信力的受贈單位 【2012美術館國是論壇系列報導】

捐贈鑑價2012美術館國是論壇

2012-12-25|撰文者:王士源

12月14日,高雄市立美術館舉辦美術館國是論壇,在談論過藝術家捐贈藝術品的稅制問題後,與會人士在綜合座談時提出藝術品鑑價時的另一個面向。他說明,黃光男曾在民國95年前後,在一場記者會上說,每個地方都能替藝術品鑑價,始終沒有一個統一標準。與會人士藉此表示,沒有統一標準,「讓許多人都很毛」,因為藝術品捐贈後,拿著鑑價憑據要節稅,國稅局卻肯不認帳。

高美館館長謝佩霓回應道,民國95年設立的「最低稅負制」法規,是針對「以避稅為前提的非善良捐贈初衷」做規範。國稅局否定部分單位的鑑價結果,也起因於擔憂富人與鑑價單位串連,浮報鑑價結果。她認為,若論及鑑價,國稅局的限制仍需存在,關鍵在捐贈人要捐贈給具公信力的單位,鑑價機構也需要建立起信任機制。

謝佩霓拿國美館、北美館、高美館舉例道,三間美術館鑑價制度,均統一參考國美館,有常設典藏委員會,也接受法規規範,更得受到公評。她說明,三間美術館鑑價的結果,二、三十年後,如果有任何疑問,上網就能調閱檢視,由於法規的限制,收贈的藝術品也不可能再度流進市場,影響市場價格。

謝佩霓進一步說明,任何機構只要滿足「常設機構」、「常設典藏會議,並持續進行典藏」、「收藏藝術品不會再流入市場」的條件,就不會隨意拉抬藝術品鑑價結果,成為替人避稅的鑑價機構。

只要這些機構鑑價公正,便能有效過濾捐贈人,避免捐贈人持著「以避稅為前提的非善良捐贈初衷」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國稅局也能給予充足的信任。謝佩霓更建議國稅局,應將這些符合信任條件的機構,排除於最低負稅制的規範,讓合理、善意的捐贈人,不用在捐贈時,仍得擔憂會被追稅。

REFERENCE

謝佩霓:文化部沒辦的 高美館來辦
許耿修:現行稅制 不利拍賣市場 
李錦明:救新銳 低價藝術品要免稅 
張學孔:台灣市場 喪失國際競爭力
林詠能:用公益彩券 助藝文單位
最低稅負:藝術家捐畫 還要被重課
台灣稅制:交易市場 被高稅率拖垮
許崇源:具體溝通 有機會改善稅制
石隆盛:改革稅率 讓交易重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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