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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林 俊 明
台灣省屏東縣人
學歷:政戰學院美術系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研究所畢業。
獲獎:作品於全國青年書畫展、台北市美展、全省美展、陸光美展、國軍文藝金像獎等獲獎。
經歷: 復興美工.鶯歌高職.淡江中學.忠孝國中 教師
國立中正大學資工所專題講座
展覽:1990年 台中首都藝術中心水彩首展。
1991年 台中首都藝術中心油畫首展。
1991年 高雄積禪藝術中心油畫個展。
1991年 台南文化中心新象畫會聯展。
1992年 台北根生畫廊油畫個展。
1992年 台中首都藝術中心聯展。
1992年 台北畫廊博覽會聯展。
1993年 台中首都藝術中心油畫個展。
1994年 台南德鴻畫廊聯展。
1995年 台中首都藝術中心聯展。
1995年 中華民國繪畫欣賞協會年輕藝術家拍賣會。
1995年 台北吉證畫廊、聯展。
1995年 高雄名展藝術中心聯展。
1996年 新竹名冠藝術中心油畫個展。
1997年 台中首都藝術中心油畫個展。
1998年 台中首都藝術中心油畫個展。
2000年 屏東縣立文化中心油畫個展。
2001年 台中首都藝術中心新光三越店「把臉靠過來」個展。
2002年 台北根生藝廊油畫個展
創作理念
一件完美的藝術作品,必須是具體地,表現具象和反映心靈的境界,一般而言有意識的創作行為,往往是先有理念, 然後才有形式的呈現,正所謂「意在筆先」的感動與內心意念的表現,得有具體的形式,才能成就藝術的價值。希望藉由 【極簡的純粹】- 聚焦於一種畫題,聚焦於一種主題, 聚焦於一幅畫作。
藝術家的作品中,必然帶有其本人的信息。從人生閱歷、思想性格、品味愛好,到創作的態度與習慣,都是形成其作品個人風格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說,作者的「自我」早已經在作品中了,是無須刻意外求的。古人所說的「畫如其人」、「字如其人」也正是此意。藝術的本質,在於反射人類心靈的本體,藝術創作者應能夠純淨心靈回歸真、善、美的表現,方能產生不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