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光作見證】當代聖藝術邀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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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期
日期:2009-12-26 ~ 20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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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中國重慶市渝北區新南路11號人和天地4幢1-3/401147中國重慶市渝中區中山三路139號重慶希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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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聖藝術及其屬靈見證----島 子
“ 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約翰福音1:6、7、8)
按照傳統的說法,基督教藝術一般是指基督徒藝術家指據以《聖經》之聖言,而創作的各類視覺藝術作品;還指純藝術中的各種基督教文化因素,這一定義的“還指”層面雖具有合理的開放性,但往往失之失於寬泛和模糊。而“是指”層面的精神所指相對簡化,往往會導致基督教藝術在接受和傳播上被等同於聖經插圖、圖像解經、聖像畫、紀念品等風格化、宣教式的乃至一成不變的視覺圖式,以至看不到藝術家個體創造力的豐盈和具有當代性、情境化的屬靈見證。
因此,在區分狹義的基督教藝術和廣義的基督教藝術基礎上,從發展論的視角和創造論的需求,我們有必要重審“聖藝術”的理念。
狹義的基督教藝術,是指服務于教會宣教的聖經插圖、圖像解經、聖像畫的傳統形式和風格,狹義的基督教藝術有其主題和題材的規定性、優先性;廣義的則指基督徒藝術家(也包括虔誠慕道的藝術家)本乎基督精神,在傳統的基督教藝術史文脈上,在純藝術自律維度上創作的屬靈藝術作品。我們所說的聖藝術,即廣義的基督教藝術。狹義的基督教藝術,強調更為直接的傳達信仰,帶有鮮明的宣教色彩,在當代語境中因其絕對服務於神學和教會的基要方面,而顯得不甚自由而偏於一隅;而廣義的基督教藝術即“聖藝術”,不只是面對歷史性福音和守護這一福音的教會的藝術,而且也呼應不斷萌生的上帝之國的真理,注重基督信仰的個體生命體驗及其時代的處境性表徵,把基督的恩典與真理、苦難與救贖、悲憫與博愛體現在每件作品主題和題材之間的聯繫上,它因此隨著時代的審美變化,而自行顯現出自由的視覺形式和風格,人們也會通過基督深沉的靈性感動進入神聖的意義領域。上帝的真理奧妙包涵自由的奧妙,它將一個在過去選擇了相對狹隘的視野不斷拓寬,幫助我們在當今擺脫困境。
比較而言,“聖藝術”也是與“聖樂”契合的概念。“聖樂”這個概念不僅在西方,在中國都已被廣泛所接受。比如,巴赫的音樂就是聖樂,海頓、柴可夫斯基的大部分音樂也是聖樂,波蘭當代傑出的作曲家潘德列斯基的《路加受難曲》與《奧斯維辛》同屬聖樂。許多現代、後現代的音樂家,他們的音樂風格跟巴赫相差甚遠,但當他們靈感枯竭的時候,往往還是要去聽巴赫的音樂,在聽了巴赫的音樂之後,他們才能重新獲得靈感,創作出自己的音樂來。在這個意義上,巴赫的音樂就是所有音樂家的“音樂聖經”。
上帝自行饋贈的真理無所不在,人類的各種文化形式有無窮無盡通達上帝真理的入口。在視覺藝術領域,從基督教藝術復興—變革而來的“聖藝術”,同樣是根據基督聖言的啟示而創作的具有靈性之美的藝術,它是因愛上帝、愛人如己而真實而聖潔的藝術。在“聖藝術”的觀念下,藝術不是本體,基督信仰才是本體,“聖藝術”因信稱義,成為光明的器皿和導體而存在,“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一個基督徒藝術家有能力創作“聖藝術”,並不是說他就是聖人,在基督教的觀念裡,“一個義人也沒有”,人人都是“罪人”,包括藝術大師,包括巴赫和米開朗基羅。但是,“罪人”卻可以憑藉上帝的恩典和聖靈的啟示,創作出神聖的藝術來。在外邦人看來是愚拙,在蒙召的生命裡,卻是被光照亮的智慧。在“聖藝術”的當代演進中,因其特殊的蘊含,因其必須承載的真理性和啟示性,也就必然要在傳統與題材、風格與形式、觀念與媒介的基礎上自我更新。比較狹義的基督教藝術而言,“聖藝術”更注重潛移默化地影響社會文化思想,更自覺地追求“信、望、愛”的形式創新,在精神價值上二者其實是殊途同歸。
緣此之故,與其強調基要主義的教旨或民族主義的本土化,不如在“聖藝術”的精神品格和美學訴求上回歸信心的源泉,宣導 “作光作鹽”的入世精神,一如當年燕京大學的校訓“因真理,的自由,以服務”,以實踐終極關懷的崇高使命。惟願如此,當代“聖藝術”不再受虛無主義捆綁,也不再充當半吊子的自由主義,更不屑於充當意識形態市場上的零售小販。它為一種新的植根,嚴肅的、基本的、可以讓人棲息的精神信賴,繼續去啟示、顯明、反省、批判。至少,我認為上帝會和任何時代的藝術和神學一起創造屬於基督的美,顯明其愛的真理。至少,這是一個基督徒藝術家的創作倫理。以此而論,中國當代藝術在屬肉層面什麼都不缺了,但它虧欠的正是基督恩典和真理、匱乏靈性之美及救贖倫理。
“屬靈的人看透萬事”(哥林多前書2:15)。作家冰心一生創作了許多屬靈的文學作品,1926年6月她在《生命》雜誌上發表了一篇題為《我十基督=?》的文章,她領悟到,基督所說的“我是世界的光”,“你們當趁著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它的意義就是“世上也各有他特具的才能,發揮了出來,也是花卉般爭妍鬥豔,然而假如他的天才,不是籠蓋在基督的真光之下,然後再反映出來,結果只是枯寂,暗淡,不精神,無主意,也和行屍走肉沒有分別。光是普照大千世界的,只在乎誰肯跟從他,誰願做‘光明之子’”,“誰願籠蓋在真光之下?誰願滲在基督的愛裡?誰願借著光明的反映,發揚他特具的天才,貢獻人類以偉大的效果?請銘記這個方程在你腦中,時時要推求這方程的答案,就是: 我十基督=?”在冰心先生的這個屬靈公式裡,無論人的意義,或藝術家的高貴身份來由,就是做上帝的僕人、基督的跟隨者,對於從事聖藝術創作的藝術家而言,做“光明之子”也就是“為光作見證。”
耶穌向所有的人都表明上帝的光明和愛,要引導人們走向光明,但同時也要求人“在光明中行走”,也就是“愛人”:“誰說自己在光中,而惱恨自己的兄弟,他至今仍是在黑暗中”(約翰一書2:9)做“光明之子”,當活出基督的樣式,成為有豐盛生命的基督徒。“在光明中分享聖徒的福分”。緣此而來,借助先輩聖徒“我十基督=?”這一屬靈公式,來闡述重慶錦瑟畫廊主辦的“為光作見證”展覽主題與參展作品,是再恰當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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