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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詠能:用公益彩券 助藝文單位 【2012美術館國是論壇系列報導】

林詠能2012美術館國是論壇

2012-12-20|撰文者:王士源

民國95年政府施行「最低稅負制」後,降低企業與藝術家將藝術品贈與給機關單位意願,進而影響文化資產的累積。臺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主任林詠能說,對於文化資產的積累,如果現行公益彩券,能夠撥予美術館足夠資金去購藏藝術品,也是一種解套的方式。

社會文化資產的累積、美術館的典藏來源,概略分為「捐贈」、「購藏」兩類,前者透過企業與藝術家的贈與,後者則由美術館撥款購買藏品。林詠能表示,美術館若能擁有一個獨立於政府之外、穩定、彈性的財源機制來購藏作品,便可以脫離受限於「捐贈」的被動,化為「購藏」的主動。

「英國的國家彩券,是值得參考的方向。」林詠能表示,英國國家美術館內的拉斐爾畫作《粉紅色的聖母》,就是由國家彩券公益金補助購得。他說明,英國「國家彩券」把利潤的28%作為公益金使用,公益金中40% 挹注進藝術(20%)與文化資產(20%)。他進一步說明道,這份龐大的資金管理,英國交由十三個「非政府公共體(類似台灣的基金會)」經營。這些資金因此獨立於政府補助外,可以讓藝術家在自由創作的狀態下獲得政府資金支援,而不受政策束縛。

台灣的公益彩券盈餘中,25-29%也被挪為公益金使用。林詠能表示,與英國不同的是,這些公益金則分配給「國民年金(45%)」、「健保(5%)」、「地方政府社會福利(50%)」,並無「藝術」、「文化資產」等項。林詠能說,台灣與「非政府公共體」類似的單位有「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但國藝會的補助款有限,補助的對象只限藝文團體。

今年5月,立委林佳龍等人針對「台灣公益彩券發行條例」提出修正案,建議參考英國作法,將部分彩券盈餘,作為公共文化事業補助金。林詠能建議道,依據公益彩券的彩金規模,台灣公益彩券的公益金裡,應可撥出10-20%補助藝術與文化單位。他也建議參照英國,將資金交由非政府公共體管理,形成獨立於政府部門之外的藝文補助金。

林詠能表示,如果成功修正台灣公益彩券發行條例,每年藝文單位就能增加100至200億的資金補助,這筆資金「與現在文化部每年預算接近」。林詠能表示,如今立委已提出修正案,現在正是藝界人士凝聚共識,促使立法院修正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增添藝文補助的最佳時機。

REFERENCE

謝佩霓:文化部沒辦的 高美館來辦
許耿修:現行稅制 不利拍賣市場 
李錦明:救新銳 低價藝術品要免稅 
張學孔:台灣市場 喪失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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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稅負:藝術家捐畫 還要被重課
台灣稅制:交易市場 被高稅率拖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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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隆盛:改革稅率 讓交易重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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