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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侵權災難!藝術家、畫廊受害 文化部成立跨部會小組提供協助

全球華人藝術網文化部藝術侵權劉國松

2018-02-23|撰文者:陳乃慈、直播:方景財、攝影:呂蔚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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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於立法院召開的「藝術界世紀大災難」記者會,由立委陳學聖主持,針對全球華人藝術網與藝術家作品授權爭議事件,邀集文化部、教育部、經濟部、法務部等部會人員,以及畫廊協會、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及受害藝術家代表,共同發表事件始末及因應對策。
陳學聖表示,此事件受害者多達上百位,包含前輩藝術家、新銳藝術家,影響層面甚廣。全球華人藝術網利用文化部「讓世界看見台灣藝術風華與內蘊—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電子書建置計畫」及「台灣新銳藝術家特輯」相關補助案,誤導藝術家簽下同意書,導致作品著作權和銷售權皆轉交給該單位,已完成的、未完成的,甚至死後遺留的作品,恐怕都不能被藝術家利用。
許多藝術家在信賴文化部的情形下,簽下不合理的同意書,簽署完畢後也沒有一式兩份的設計,在事後驚覺受騙並對該公司提起訴訟,申訴案已超過24起。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張惠君司長發言,去年有20位藝術家向部方陳情,當時已成立專案小組偕同律師來幫忙。文化部8月曾發公文到該公司,請他們說明實況;回函卻不是給藝術家簽署的合約書,而是「百大藝術家」活動授權書,無法取得最關鍵的證據。部方在10月將案件移送法務部調查局。
她說明,文化部「不容許用政府名義進行補助外的事情」,今年2月部長邀集相關藝術家、師生與工會,發現全球華人藝術網除了利用補助案,也利用展覽、刊物採訪接觸很多藝術家,簽訂與活動無關的合約。未來將聯合法務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平會等,以跨部會的力量提供協助。需要協助者可透過以下管道申訴(文化部藝術發展司:02-8512-6524、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02-2552-9159、通報信箱:artslaw@moc.gov.tw)。
記者會中,許多受害藝術家或其代表皆有出席,其中包含著名水墨大師劉國松。劉國松之女劉令徽代為表示,該公司負責人在受告發後,曾告知法官「合約書包含商業機密,無法提供給藝術家看」,十分可疑,劉國松認為一輩子的心血都遭到詐欺,事後才聽說師大、台藝大等多校學生都受害。
出席記者會的藝術校系師長代表,包含台師大、彰師大、高師大等校;一位受害的新銳藝術家表示,在與全球華人藝術網代表簽約時,是在速食店這樣的非正式場合進行。對方說活動是由文化部授予合作,積極勸說簽約。藝術家說明,當時以為自己提供的作品資料,單純是放在對方建置的活動網站上使用;沒想到是將行使作品的權利轉交給對方,「可能一輩子都在做白工」。
「百大藝術家」案件中,由於藝術家已簽訂合約,只要有藝術品販賣活動,全球華人藝術網就能獲得百分之四十的合約金,甚至對販售單位提告,多家畫廊及拍賣公司也受害。
畫廊協會理事長鍾經新聲明,畫協為保護藝術市場的秩序,除積極追求本案真相,委求專家律師撰寫案件的研究報告外,也積極和視覺藝術相關的工協會進行串聯,期望凝結各方的力量,防止更多的藝術家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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