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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影人對「國際合作投資2.0」提三大訴求,文策院隨即做出回應

國際合作投資方案2.0文化內容策進院影視產業電影投資

2024-01-23|撰文者: 非池中藝術網王襦萱編輯整理

文策院成立以來,不論是協助臺灣文化內容產業升級或提供媒合資源,引導臺灣文化內容產業邁向國際,過去提出之「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1.0」(TICP 1.0)方案,在短短三年間支持37起案件,其中不乏多部作品在國際影展獲得殊榮,大幅增加臺灣在國際舞台的能見度,也促成許多臺灣團隊與國際接軌機會。只不過在1月19號所公布的「國際合作投資方案 2.0」(TICP 2.0)卻存在語焉不詳與不透明。

其中,未來申請的專案須同時具備臺灣元素、國際合資或合製、國際通路等三要素,並經過投資評估審議程序。不料此舉卻引發臺灣影視產業從業人員擔憂與反彈。其中包含影帝李康生、監製廖慶松、導演黃文英、音效師杜篤之、配樂師林強等逾百位影人於22日連署聲明,提出三大訴求要求文策院與業界公開說明其國際合製政策之轉向。對此,下午文策院也做出了回應。
「國際合作投資方案2.0」主視覺。圖/取自文策院

首先對於「國際合作投資方案 2.0」確切要執行的重點如下:

一、提高投資比例:為鼓勵更多具臺灣元素的案件,原投資比例上限僅30%,未來臺灣元素濃度更高的案件,投資比例最高可達49%。

二、取消投資金額上限:為促成國際指標投資案落地在臺灣,原單一案件投資上限為30萬美元,未來能有機會取得更多資金的支持,單一案件沒有投資金額之限制。

三、投資案件更多元:為增加臺灣作品的國際市場能見度,原方案投資較多屬中小型的非商業電影,未來可投資更多商業片、紀錄片等多元類型且具市場潛力的影視作品。
文化內容策進院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作業要點。圖/取自文策院

而昨(22)日百位影人提出三大訴求,要求院方盡快做出回應:

一、立即與產業針對所謂「國際合作投資方案 2.0」,以及其對於國際合製的適用性,進行公開的對話討論。

二、在尚未將「國際合作投資方案 2.0」與業界公開說明之前,原先的「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規章與申請機制應持續適用,且不得惡意對符合資格的案件不予受理、審核或通過。

三、未來任何政策轉變,皆須公開透明,與業界妥善溝通,以確保有足夠完善的配套措施,保護影視產業生態系的健康、穩定,以及與文策院的互信基礎。

到了今日,針對上述業界連署聲明,文策院做出的回應,表明說文策院為推動臺灣影視產業的國際化發展,已於1月19日公佈 「國際合作投資方案2.0」,新方案增加投資資源,提高最高投資比例至49%、取消金額上限,擴大投資範疇(包含藝術片、紀錄片、商業片等等),加入外部投資審議機制,不影響業界權益。業者可根據自身需求或預算,選擇適合方案遞件。文策院亦持續收到業界的申請,也未停止審議,過程均合法合規。簡而言之,針對申請單位個案的不同,提出兩種國際合作投資方案。

一、申請比例最高49%、投資金額無上限,通過外部審議程序後,約2個月內完成核撥。

二、申請比例最高49%、投資金額最多60萬美金,通過外部審議程序後,約1個月內完成核撥,程序更快速,有助於業者更即時取得資金。文策院將以此二方案,大幅對接國際合資合製的影視作品。

「國際合作投資方案2.0」二方案。圖/取自文策院

文策院另外還表示,因應投入資源增加與回應過往業界對於國際合作投資審查機制過於單一觀點之訴求,將會規劃更公開透明的外部審議機制,同時對於外部投審委員的組成,也將顧及市場性、專業性與國際性;類型上除了可支持更大型國際合製的商業片外,不同類型之影視作品、紀錄片等,以及過往所支持的藝術片亦將得到同等重視。最後院方也表示接下來會針對業界連署建議的部分,於本周舉辦說明會直接向專業從影人士溝通說明,同時恢復原「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1.0」亦持續受理至2月底,直至無縫銜接2.0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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