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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評論

葉澤山:由法人辦理 鬆綁法規限制【藝術銀行系列報導】

葉澤山藝術銀行

2013-01-07|撰文者:王士源

在2010年台南縣與台南市合併以前,台南市文化局就曾經興起要在台南,做個藝術銀行的念頭。這個藝術銀行與前年文化部部長龍應台說的一樣,要購藏青年藝術家的作品,並將作品推展至公部門、企業辦公室,在鼓勵創作的同時,也讓生活裡都是藝術。但台南市文化局討論、研究後,最後仍決定將計畫暫停。台南市文化局遇到一個公部門都會碰到的問題,「行政法規」的限制。

「聽到文化部今年成立藝術銀行,我很開心,但是替它擔憂。」台南市文化局局長葉澤山說,他擔憂「公部門沒有專業的藝術經理人」、「行政法規的束縛」,將成為藝術銀行的緊箍咒,同時也認為,這兩項議題,將是文化部未來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

葉澤山站在公部門的角度說,「公部門沒有專業的藝術經理人」,雖是公部門的缺點,但只要約聘雇專業經理人,進入公部門協助藝術銀行的運作,便可以解決。但是「行政法規」的綑綁,則讓公部門傷透腦筋。

公部門的預算支用、財產管理流程,為了防弊,每個動作都必須經過固定程序與關卡,反覆再確認。葉澤山舉例道,常見的預算制度,就會讓藝術銀行購買藝術品時,得遷就於年度預算經費,無法機動地買賣、租賃青年藝術品,而失去應有的靈活與彈性。

葉澤山舉例說明,假若企業從藝術銀行中租下一幅價值10萬的青年藝術家作品,一年租金2萬,如今企業決定將作品用11萬買下。照理說,這多出的1萬可以拿來作基金,10萬能馬上再去購藏作品。但在公部門,則要把企業買畫的11萬,先「繳庫」,然後再「編列預算」購買新的藏品。預算的編列是一年一度的,「但藝術家的畫,能拖到明年再買嗎?」。

公部門的諸多限制,讓藝術銀行缺少活力,也限縮許多可能。葉澤山認為,藝術銀行一定得交由基金會,或是法人來執行。他說,政府部門的工作交由基金會辦理,並非沒有前例,像是高雄市運會、台北花博,也都為了放鬆法規綑綁,而成立基金會來運作。葉澤山說,唯有鬆綁法規,讓藝術銀行買賣、租賃熱絡,才能長久運作。

REFERENCE

快訊:藝術銀行徵件 不限年齡題材
龍應台:今年藝術銀行 七千萬啟動
曹育維:與谷哥合作 增加國際曝光
林曼麗:檢討青年購藏計畫 再上路
葉澤山:由法人辦理 鬆綁法規限制
張學孔:市場性學術性 要雙管齊下
師大:用藝術銀行 建構美術發展史
李振明:累積藏品後 滾動藝術發展
黃才郎:首要任務 推動大使館藝術
章忠信:留意著作權 別讓權益睡著

葉澤山藝術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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