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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評論

解讀【2016金鴕鳥獎】(三) -期待金鴕鳥變鳳凰

金鴕鳥獎

2017-01-19|撰文者:非池中藝術網

評論人/駱麗真(台灣視覺藝術協會前理事長)
【2016金駝鳥獎】實在非常有趣,六大項目「好棒棒抄襲獎」、「文資燒好燒滿獎」、「怎麼教小孩?獎」、「文化恐怖份子獎」、「政府也欉康獎」、「美學開拓獎」表達了公民監督參與是屬於所有人的權利。這獎項最特別之處,就是它能夠讓我們在藝術文學之外,以更活絡的方式,提供一些更有建設性、改進的方法。
這六大獎項反映了一種「政府不做、民間做;政府做不好的、民間來提問」的想法概念。今年是一個提問,提問之餘還有下一個階段,就是檢討、改進,改進之後再次去審核。
從這裡面票選出來,我們看到有一些「品味」的問題。譬如說第四名的福祿猴,還有第九名的奧運台灣代表隊服裝。品味問題,背後原因可能是見仁見智,但更多其實是來自於資源傾斜或不透明,比如說陳綺貞的8百萬,那這對於很多的創作者,因為我本身也做創作,其實我們很想知道的,不是他的作品好不好,而是這樣的機制補助的結果到底如何產生?
另外,我們從以前一直在討論文創園區,到現在發現文創夜市都出來了,就像是文創的變形怪獸。我們對於文創的應變能力太薄弱。在很多人的想像裡面,文創可以千奇萬變,但文創有沒有辦法回到《文創法》母法的核心?其實大家都不在乎,我只在乎前面有一個文創,然後後面有哪些利益。所以文創,其實等同於商業機制底下,可以用文化或者藝術的方法來換取某些利益,這樣我們是不是要對《文創法》的母法甚至是執法來檢討?
第七名「雲朵裝置壽命僅一天」,我的課堂期末報告中同學選的第一名案例就是這個雲朵裝置,可見就在學的這一群同學們,未來我們的藝術公民的心目中,對這件事是深感匪夷所思的,不只來自於民眾如何跟作品互動,還來自於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互動?
再來,看到抄襲、仿作或侵權這部分。我覺得第一名「人二道歉後繼續盜梗」真的就是因為和他未在網頁上最左邊、左上角的第一個,所以很容易點進去就會按到他,所以有一部分是介面的關係。真要說,把高雄駁二天台泳池事件列入這次票選範圍,應該會超越目前的第一高票成為侵權很重要的一個項目。
其實大部分問題都是老問題,這些老問題都沒有被解決,我們也不希望說這次的金鴕鳥獎,下次鴕鳥頭埋得愈來愈深;我們希望,這鴕鳥未來會變成鳳凰,這是一種美好想像。至少經由這獎項,我們可以逼迫公部門對話。
最後我覺得其實有點小小的、特殊的點就是,我覺得裡面對於藝術專業的討論可能被忽略。一般大眾對於文創夜市、嘉南平原高跟鞋很有感,但是若要論述數位藝術中心為什麼經費被刪減?為什麼今年就要結束營運?對於台灣數位藝術的培養有哪些重大損失?其實一般民眾是無感的。所以我還滿期待未來有一個比較專業技術的部份,是在討論一般民眾不是很關心卻重要的基礎獎項。
最後,我覺得很可惜的一點,就是「文化恐怖份子」的選項太少了!雖然那兩位是頭號恐怖份子,但應該不只。還是一般人對於生活在我們周遭的世界、建築物的忍耐度比較低,對於政治人物的恐怖行為的忍耐度比較高?我們對這些人已經放棄了嗎?我覺得文化恐怖份子應該遠遠超過兩個選項,就文資而言就有很多啦!應該讓各縣市政府的文化局長也列為候選人。
我也希望明年有人來領獎,他領獎的時候可以為自己平反,告訴我們,是我們評選的人錯了,他的原因在哪裡。我覺得這是一個公開的、負責任的,雙方來回的辯證。

金鴕鳥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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