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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2016金鴕鳥獎】(四)-侵權展現政府對本土文化的漠視

金鴕鳥獎

2017-01-20|撰文者:非池中藝術網

評論人/楊芝青(創拓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各位午安,我是楊芝青律師,是一個長期關注文化產業的著作權的IP制裁法的律師,所以對這議題深深有感觸。
政府一直在講扶植本土文化的重要,不過最近這些侵權、盜圖案件,完完全全看不出來有這樣的政治理念,為什麼會把扶植本土文化跟侵權掛在一起思考呢?
你可以看到這些侵權,比如說國稅局盜用迪士尼狐狸跟兔子的案子,這不只是侵權,這是說在招標的時候,本土的創意完全沒有被看到!我們寧可去抓國外現成的東西,那相關單位就會說我們經費不足,你國稅局經費不足,這也好意思說出來,那已經是很明確的侵權!
這是正正當當的侵權,就是完全沒有模糊空間的侵權。有人可能會說公益面向,在著作權法上說,叫做「合理使用」,但是這完全不符合合理使用要件。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有列的很清楚,有哪一些狀況,你要請人民去交稅,非有這個必要去用這個狐狸跟兔子?你不能自己再創作一個嗎?
除此之外,對於人民來講,政府設了一個非常壞的榜樣,政府本來就不應該帶頭去違法,政府都違法,怎麼期待民眾不會去竊用人家的創意呢?這都是環環相扣的,遇到事情就推給外包,說我沒有審查到,演變成最大的弊端侵權,卻連看都沒看到。
所以這有很多諷刺的地方。代表的有一、政府各部門對於著作權法的認知是不夠的,以為沒有營利,就一定是合理使用;二、沒有關心到發揚本土文化的使命。這兩個做到的話,我不相信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這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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