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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永續競爭力:藝術購藏・從理想邁向行動【2021 ART TAIPEI 專題】

畫廊協會藝術產業產經研究室

2021-10-14|撰文者: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非池中藝術網編輯整理

臺灣自60-70年代經濟崛起之際,文化美學的拓展由民間陸續開業的畫廊形構出產業雛型。在本土意識及美學萌芽之前,部分深受台灣美術感動的企業主或個人因背景養成,與畫廊主共同秉持著對藝術家的支持,活絡了彼時的視覺藝術市場。
相較早期收藏藝術品的名門望族,這些企業主作為本土美術收藏家、贊助者,以理性的方式根植於本土歷史及情感的寄託,向畫廊或藝術家購藏一系列或某世代的臺灣藝術創作。隨社會風氣與政策更迭,美術館相繼成立、國內大型企業接連設置文化類型的基金會,逐漸藉企業社會責任(以下稱CSR)精神,延續重要藏品的維護管理。在尚未醞釀保存藝術家圖錄思維的當時,這些企業主的主題性藏品為社會揭露了臺灣當世紀藝術的軌跡及風貌。

我很羨慕在國家、政局安定下,日本企業家有藝術收藏嗜好的人,在生前整理自己的文物,留一間房子,將所有收藏品歸放該處,供後代觀賞。 —— 春之藝廊創辦人 陳逢椿  1995/12/15

黃于玲. (1999). 收藏20世紀——台灣收藏家的故事 (初版.). 臺北市: 南方畫廊有限公司
如今,企業與藝術聯袂同行,已然將個人基於喜好購藏所推動的藝術市場運作動能,移轉至企業與藝術世界進行價值交換的舉措上。當全球日益興起多元的藝企合作模式,紛紛措置藝術品為企業作資產配置,國內產業機制及企業是否已準備好,跟上這波劃時代的藝術金融變局?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基於健全的產業政策與藝術品交易環境,於2010年成立台北藝術產經研究室(以下稱TAERC),針對國內、外趨勢進行研究,預見性的於亞洲率先提出「藝術經濟力Art Economy Initiatives, AEIs」概念,著眼於藝術在經濟領域的影響力,連年推動國內外產、官、學進行藝術經濟範疇之對話。
以藝術資產管理為框架,建立鑑定鑑價機制及產業史料檔案庫,進一步驅策文化及產業政策改革、推進保險等藝術金融體制實行,並策動藝術家遺產 (Artist’s Estate)概念與計畫的制定,顛覆現有產業框架,以期社會群策群力地梳理臺灣藝術價值,促進視覺藝術產業永續發展的實踐與活化。
《藝術經濟力:德國藝術經濟力之崛起探討臺灣藝術經濟力之未來研究, 柯人鳳2013》

機遇與策略——國家獎助及產業政策作誘因

迄今,歐美行之有年的企業藝術合作模式,在國際經濟前景的高度不確定性下,不再純粹源自於企業主對美學的熱愛。由美國國家級藝術領導單位——美國藝術(Americans for the Arts)陸續出版的《 企業贊助藝術 》(Business Contributions to the Arts)指出,企業認為「實現特定的商業目的」,是公司投入藝術領域的主要動機之一,且成長型的中小企業為觸及目標市場,相對更積極的支持當地藝術發展。
反觀90年代末臺灣雨後春筍般出現的基金會與私人美術館,雖懷抱推動文化的理想,卻因尚未孕育永續經營模式,使組織極為仰賴企業資金提撥,無法發揮社會影響力。基於企業推進CSR確立組織獨立化、評估投資回報效益的必要性,TAERC於《 2016/17亞太藝術市場報告 》提出「CSR in ARTS」新模式,剖析藝術品購藏作為企業資產配置,協助實踐CSR機制,並發展社會投資報酬率準則(SROI),俾利企業以量化方法評估實際效益。
在文化部協調使金管會於2019年將「促進文化發展」納入「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的實踐範疇、成立文化內容策進院(簡稱文策院)負責「文化發展與企業社會責任網(CSR for Culture)」媒合藝企資源之際,「CSR in ARTS」得以提供企業在永續實務操作上的可能性途徑,使組織獨立運作,提煉美學文化關懷的層次。
《亞太藝術市場報告2016/17, 台北藝術產經研究室》
隨著亞洲、非洲及中東等新興市場將藝術領域納入CSR的企業數量有顯著的增長,亞洲國家逐步借鑑西方積累已久的稅制實例,擬定契合自身的規範,通過產業政策加速企業創新佈局。觀察亞太地區成立美術館、捐贈藏品企業數量最為可觀的日本,其以文化及產業政策雙軌並行,既由文化財保護法提供支持,更鼓勵企業捐贈藏品抵扣企業盈餘。而中國則於2020年修正稅制,同意藝術品購買產生的商品增值稅能夠抵扣企業營所稅;韓國依文化藝術振興法,憑藏品捐贈得作為消費額抵扣企業年度所得。為強化產業優勢,TAERC亦長期積極協調藝文團體與政府部會推動《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倘若國家產業政策迅速有效的反應經濟變遷,對臺灣的文化產值與金融發展皆大有裨益。

藝術品資產化——藝術鑑定鑑價準則與機制

綜觀臺灣產業發展,相較過去收藏家獨自潛心耕耘,藏品價值往往積年累月才被重新審視,企業針對契合品牌文化所制定的明確藏品定位,得以藉由計畫性的藝術遺產管理,進一步活化藝術資產,構築臺灣文化價值和時代景觀。配合文策院宣告推動「完善文化金融體系」,TAERC以宏觀的藝術資產管理概念,著手籌備藝術家遺產管理及市場策略的制定,藉以輔導企業組織作為藝術文化遺產管理者——投入建置藝術家圖錄及檔案庫、擘劃作品鑑定認證,並媒合企業組織與畫廊、美術館機構合作。企業組織的介入,既能啟發藝術史學者梳理台灣藝術脈絡,使藝術創作有所積累、作品鑑價有依可循,亦能引發美術館與藝術市場多元領域的對話,進而實現企業藝術資產活化,促成互利回饋機制的成形。
《2015-2017 台北藝術論壇 Art Taipei Forum 各年度主題》
而在開拓藝術品成為投融資標的的道路上,TAERC深諳藝術品劃入金融體系的前提,就稅賦扣抵、資產評估、保險或信託等金融運作上,皆須專業藝術品鑑價機制作為量化評鑑,2016年便推行「藝術鑑定先導計劃」制定準則、建置資料庫,成立專業的藝術科學檢測團隊。以美國國稅局對捐贈繼承的採納為例,若收藏家或繼承人欲捐贈藏品扣抵遺產稅,需附上鑑價文件,而若扣抵金額超過2萬美金,則另需列舉相關照片及合格鑑價師所開立的鑑價報告備份書。在先導計劃中,TAERC參照國內不同領域的檢測運作制度與法規,精煉國際鑑價方法擬定標準程序,並串連國內豐碩的科學鑑識與文物修復經驗,提供企業得以進行藝術品真偽認證、減少藏品產權糾紛等,緩解企業進行藝術品購藏的後顧之憂,並推進人才培育系統,可望未來附加價值活絡產業。
《藝術鑑定先導計畫 研究成果網站  https://taercprogramme.wixsite.com/authentication
放眼國際藝術購藏的企業典範,盈利和稅賦優惠是促進企業購藏的誘因,但更重要的是品牌前瞻的創新經營策略,從收藏決策程序的制定、CSR管理永續策略,到活化藝術資產,企業與藝術之間不再是簡單的資源交換,更強調雙方的交互作用。儘管資產管理定義因人而異,金融體系對藝術品價值的認定以及藝術品持有期間的財稅等規範仍有待完善,TAERC在這條文化變革般的漫長過程中,漸進耕耘超過10年,既分析國際脈動、實踐知識轉譯,更不遺餘力的推動藝術資產管理與活化的相關配套措施。如今,唯有企業攜手共同邁開步伐,方能打造永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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