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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touch, or not to touch: that’s an issue. 談國美館《光‧舞弄‧影》展的觀眾參與

2022臺灣國際光影藝術節光‧舞弄‧影施登騰國美館

2022-02-18|撰文者:施登騰 /中國科技大學 室內設計系 助理教授


這照片所紀錄的是往〈轉瞬即逝〉(巨型彩色泡泡裝置)展區的預期人流,不意外,大家都是前往相同地點的路上。此作品是由Atelier Sisu(澳洲團隊)創作,幻化兒時吹泡泡的記憶為主題,設計出此且量體放大具有夢幻感的劇場世界,並且鼓勵觀眾的參與,據策展人曾鈺涓教授欲將「將實體展演擴延至虛擬社群中,在社群媒體中形成另一種競演秀。...在社群平台中建構出屬於自己的虛擬表演性裝置現場。」的策展概念(註1)。此件IG worthy/friendly 的網美必拍展品,確實不論是白天晚上都很吸睛,也成為打卡熱點。惟就因為太受歡迎,也無可避免地直接導致〈轉瞬即逝〉受損,目前也為配合疫情升溫與春節人潮,除了在白天拉起保護的封鎖線外,也增加了進場人數的限制以及多處「請勿觸碰」的警示。
展區實景(拍攝日期:2022.2.8)
其實有許多的研究與報導都明確指出,社交媒體可以成為在博物館或畫廊中進一步教育和展示精美藏品的直效管道,但不幸的是,它也有助長與鼓吹了參與觀眾有不當行為的可能性(France, Alan, et al. 2020)。雖然反對與贊成碰觸藝術品的爭論仍不休,鼓吹豐富感官覺察賞析者,提及當珍奇櫃curios cabinet出現在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之時(通常被認為是博物館展藏的前身),本就開放與持拿共賞的(Verhoogt, R.,  2007);也述及大英博物館甚至有工作日誌詳載18世紀時博物館仍採開放精神,觀眾可持拿展品細審(Greenhill, E. H., 1992);且殷切提醒著博物館要提供的不僅僅是凝視,因為觸摸更是認知發展,在五種感官中提供對物體最準確知識(Ronco, F. 2021)。但也有像ART Sentry 這樣的藝術品保全公司透過系統提醒,某展館雖警衛回報展場不當觸摸情事僅3件,但該系統記錄了平均每月有高達386 次嘗試觸摸;研究也證明觸摸會將污垢顆粒、身體油脂和汗水沁染物體表面導致展品仍在長期後受損害(Candlin,2003;Chick,2017;Hayhoe,2013;Hetherington,2000);更不用說,隨著參觀人數的增加,不慎就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不經意的動作也可能會導致突然的破壞。
Fiona Candlin (2009)所著《Art, museums and touch》曾對觸碰藝術品的正反意見之衝突進行了廣泛研究,也總整了博物館對於觸碰情事的不斷變化態度。(註 2)且該著作中也透過長期研究,去探討鑑賞力興衰、現代藝術價值的變化、觸覺式教育與參與性藝術活動中觀眾受到監管以及感官剝奪等諸多觀點,自然是被許多要顛覆與挑戰那些視覺優先體驗的博物館學和藝術史等研究所引用,也是意圖從視覺文化、友善平權設計的學者欲推廣全感官地圖與體驗的參考甚至是必讀文獻。但如果仍從相關著作引注Fiona Candlin (2009)《Art, museums and touch》的狀況來看,根據Research Gate所示資料的初步分析,主要的參用研究文獻以展演機構的友善平權作法與設計研究(Wilson, P. F., Griffiths, S., Williams, E., Smith, M. P., & Williams, M. A. 2020;Holloway, L., Marriott, K., Butler, M., & Borning, A. 2019, May;Ronco, F. 2021;Jewitt, C., & Price, S. 2019;Holloway, L., Marriott, K., Butler, M., & Borning, A. 2019, May等)、觸覺感官為觀賞訴求與意義創建的研究(Rogowitz, B., Perovich, L. J., Li, Y., Kierulf, B., & Offenhuber, D. 2021; Christidou, D., & Pierroux, P. 2019;Gallace, A., & Spence, C. 2011等)以及已相當大量博物館學論述引用(Howes, D., Clarke, E., Macpherson, F., Best, B., & Cox, R. 2018;Classen, C. 2020;Clintberg, M. 2016等)。但就以學術寫作來說,這樣的歸納整理大抵可以窺見推動「觸碰」藝術品的意見與觀點,且主要是認為若僅有距離的視覺賞析,只能是二維世界的感動,而非全感官的體會。即使也有像Georgaki, M. (2015)曾在研究中提出他認為Candlin 簡化了個人與物質世界之間關係的冗長且有爭議的看法。持相同態度者是認為藝術觸發情感,形成藝術品和觀眾之間的聯繫。這種無形的聯繫(大多數情況下)是在沒有接觸的情況下形成的。畢竟Candlin在其書中是明白地說:「I think you can't really learn about things unless you handle them 我認為除非你拿起它們,否則無法真正地學習理解事物」,且還強調著展覽不該透過阻止觸摸,而剝奪觀眾的學習,且將作品簡化為圖像。
也因此可以這樣說,可否觸摸之相關損壞風險評估是肯定能有開放或不開放的絕對性行政決策的,卻仍缺乏明確的相對權衡基準。即使各種贊成觸碰的觀點與推廣都是立基於正面效益,也都該尊重地把關藝術品/展品之保護也有嚴謹要求與務實開放/限縮的那把尺,但肯定是沒有孰是孰非的絕對結論,此議題也不該有共識。本文欲討論的〈轉瞬即逝〉展區之「觀眾參與形式」也是如此,之前與現在的方式都無損觀眾透過參與去成為「光之劇場」共演的集合體,作品也能符合策展人曾鈺涓教授的「表演性裝置 Performative installation」既有設定。但「To touch, or not to touch」本就會是個被討論的議題,且只要有摻和或透顯出創作者主觀意志、展品材質用料差異、涉事者業務有別、主管與執行期待不一、甲乙方權責考量、創作者/觀眾角色差別、成本考量的現實、展方是否全攬保固與維修之責、創作費用涵括內容等等諸多因素的交叉摻融與複雜性,任何開放與限制之決策都能是師出有名的,也確實沒有必要有過度的服務需求之權責所綁架。長久以來,「禁止觸碰」這條規則就不是用來要阻止人們對欣賞藝術的興趣與距離,而是要保持藝術品/展品的壽命,讓更多的人能夠品賞且獲得有意義的體驗。但即使是在保護藝術的核心原則下仍難周全,且〈轉瞬即逝〉展區仍舊有幾個面向值得關注。

一、真的無關素養啦!

甚至應該說,不要期待「素養」真能成事或保護展品不被破壞。
在進行後段的論述前,先引Christian Moeller(2004)創作的混合媒體裝置〈Do Not Touch〉來置入觀點,該作品是件有意識地嘲諷與凸顯此「觸碰兩難」議題的觀念藝術品。它在似無風險的展覽館環境中,暗示了一種不可預測的危險元素的「存在」,且去撩撥使其具體發生兩個相對趨向的結果,那就是「去碰」或「不碰」。Moeller很明確地也很戲謔地透過警告去誘使觀眾做「不該做」的事,以顛覆性地製造行為與觀念的衝突。其矗立的金屬桿周圍地板上的就標誌著「請勿觸摸」,但即使觀眾耐不住好奇心去選擇觸摸,也沒有任何阻隔。所以當有人忽視警告而觸摸鐵桿時,就會感到電擊,且裝置會發出聲音。不論是否抗拒了Moeller的刻意引誘,觀眾都參與了作品。
Christian Moeller(2004)/〈Do Not Touch〉圖片來源:https://reurl.cc/Np2pX5
此外,英國泰特美術館也曾於2015年推出「Tate Sensorium 泰德感官館」,其旨就在透過觸覺、聽覺、嗅覺去提高感官想像力,也邀請燈光和戲劇專家參與設計,以創造與測試一種新的藝術體驗方式。更重要的是也在於向觀眾強調,觸摸體驗的服務只能是被特殊規劃的,僅在「Tate Sensorium 」展間一處可行,在館內其他區域就不行,且館方人員也表示這遠比直接禁止觸碰更有效果。但要完全有效溝通與禁止仍是緣木求魚,在許多展館中,刻意或不經意觸摸藝術品的行為仍多。像是旅居法國巴黎的奧地利攝影藝術家Stefan Draschan作品為例,因為他不僅常駐許多博物館與美術館展館,以相機捕捉觀眾的各種參觀行為,(註3)且以「people looking at artworks」、「people sleeping in museums」、「people matching artworks」等主題發表分享,甚至也捕捉過許多觀眾觸摸藝術品的瞬間,也集結成「people touching artworks」,被觸碰的藝術品類型:平面繪畫、立體雕塑、古文物、當代藝術都有。Fiona Candlin (2009)《Art, museums and touch》書中更曾提及其調查資料,表示說這種違規的觸控行為遠比館方所知道的還多。且部分的受訪者的藉口還包括:想確定是不是真的?認為輕觸不致損害雕刻品的材質?甚至說既然不收藏在櫃中,應該是不禁止觸碰的?!等等。
這情形也大致反應了〈轉瞬即逝〉展區在當初開放時的實況,即使從前面提及曾鈺涓老師新近發表的〈打造虛實舞台的策展策略〉一文所舉例的IG打卡圖例中,仍可在幾張照片中看見了參觀民眾用手碰觸了Atelier Sisu創作的〈轉瞬即逝〉泡泡,且就在為因應春節人潮與疫情升溫後的管制措施執行之後。展覽相關單位從原本不用警示牌到後來明顯設置,也是因為觀眾不當行為以致使展品損壞而不致惡化所採取的必要作法。
你可以說,現在普遍的參觀禮儀與規定本來就是「不要觸碰」,怎會還有這樣的狀況呢?也對,也不對。因為博物館和藝術畫廊旨在為所有年齡段的人提供包容性的空間,不論是享受藝術、領略啟發、學習知識或參與其中都是透過不同策展策略與設計去實踐,由於藝術形式更為多樣,且展演機構之功能與專業也更為開放,確實讓觀眾也常面對兩難。比方說新媒體藝術與科教互動裝置就設計了觀眾參與engagement於其中,甚至是嚴肅展覽的觀眾賦權empowerment與互動展演的觀眾協作co-creation等,有許多的觸碰、操作、創作行為是被鼓勵的,甚至也是完備作品的重要環節。也因此,展方與參與者雙方都需要更為明確的溝通。需有限制的權衡以確保展品安全的顧慮時,就該為展區/展品明白標示「請勿觸碰」,以使行為有據、參與有度、執法有序、任事有責,任何牽涉的團體個人。包括藝術家/創作者本身都是,因為比起「請勿觸碰」更無法接受的,是科技藝術、新媒體藝術、互動裝置等類展件因操作損害或故障失效,常於非保養期間所掛的「維護中/保養中」之類牌子。
因此,我認為真的無關素養,本來就不需要對於這種僅有模糊道德性的軟規約有所期待。

二、就是參與節慶型藝術展演!

這幾年博物館、美術館、文化設施等展演機構確實已針對藝術論述和實踐之性質的劇烈轉變做出因應,特別是面對「流行美學 pop aesthetics」所需要的「高級」和「商業」性質的平衡與取捨。甲乙方、創作者、觀眾、評論者對此也各有一把尺,對於非專業的大眾來說「熱鬧」就是門道,「熱鬧」更是策展方忌憚又期盼的專業門道。雅俗共賞、艷而不俗、寓教於樂等只能是寫在企劃書中的裝飾性字眼,當然,你也可以不同意我的看法。
目前有很多的展覽與展品述求的就是配合IG worthy/friendly(或針對social media, selfie)需求與趨勢的 「奇觀/奇景」效應( wonder effect),雖有學者與藝評譏為暫時的宣傳效應,但博物館「奇觀/奇景」效應也是能有組合模式的,就像是 Gail Dexter Lord, Guan Qiang, et. al.(2019)在《Museum Development in China: Understanding the Building Boom》一書中所談到wonder effect時就提到:
When I asked how the museum was able to accomplish this, the museum’s director of marketing and communications, Ms. Xiao Feige, said: through special exhibitions with popular appeal and down-to-earth public programming.  /當筆者問及博物館是如何做到時,博物館行銷與傳播總監Xiao Feige女士說:通過具有大眾號召力的特展和腳踏實地的公共活動策劃,讓觀眾們感受到博物館的魅力。
也就是 「吸引力appeal 」與「務實規劃down-to-earth programming」是起相輔相成功能的組合模式,且是這些效應延續的必要設計。在《光‧舞弄‧影》展中,這件由Atelier Sisu所創作,以〈轉瞬即逝〉為題的大型藝術展件確實是遂行策展人「景觀藝術實踐 scenic art practice」之概念論述;且具有量體規模、場景對應、空間性的「表演裝置 performance installation」;更是以白天夜晚全日型、線上線下協作結構、節慶展演美學策略去實現策展意旨的《光‧舞弄‧影》展主角。
展區實景(拍攝日期:2022.2.8)
此外,這作品也非常能滿足網美與自拍的要求,絕調好拍。只要網路搜尋《光‧舞弄‧影》展資料,圖片欄就盡是有歡顏、美姿、構圖且日景或夜幕版本都有的〈轉瞬即逝〉泡泡,而且也充斥著「台中打卡新量點」、「洗版IG」、「魔幻氣球泡泡」、「巨型彩虹/水晶泡泡」等等關於〈轉瞬即逝〉的熱搜。千禧一代確實慣於尋找自拍時刻、紀錄完美瞬間,他們對文化體驗的渴望,也伴隨著社群分享的必須。忽視這種以自我中心想法的,也將錯過數位趨勢,忽略社群媒體改變文化景觀的事實,更沒抓到對於快閃活動pop-up event的熱衷。而為寫此文,我也先在Pinterest上建立了「Art/ Night Festival」圖版(https://pin.it/11vNSxH),共收集了一百餘筆圖片與影片資料,不僅有〈轉瞬即逝〉作品相同與相仿材質的國外藝術裝置作品(均巨量體與結構性),符合「Art/ Night Festival」雙主題的資料更是不少,顯見這類藝術展演活動已是趨勢,且相當受到歡迎,這更可從國內近一年多似不曾間斷的光影節慶展演看出端倪。
而針對策展思維的Made for Instagram式展覽與符合公眾觀點的crowd-pleasing式展演來看,曾鈺涓此次邀請展出的Atelier Sisu/〈轉瞬即逝〉確實是個成功案例,在台灣也很受歡迎的藝術家草間彌生(Yayoi Kusama)/「無限鏡展Infinity Mirrors」則是個難以企及的高度。話說,她的「無限鏡展」的作品也曾因自拍者的粗心而受到損害。在2017年,她的「無限鏡展」從華盛頓The Hirshhorn Museum的16萬人參觀,到洛杉磯的破紀錄9萬張預購票(25美金)在幾小時內完售,以及20-30 秒的參觀時間限制自拍人潮。而在Twitter與Instagram社群分享中標記#InfiniteKusama的數量達到9千萬條,瀏覽人數更達到33億人。光是展覽的自拍照片在社群媒體的就高達3萬4千張以上。以上資料引述自Smithsonian Newsdesk分享的網路報導(https://reurl.cc/zy0qpQ)。
也因為自拍太過熱門,所以為了控制參觀人潮與品質,博物館祭出30秒限時的拍照規定,對此規定的相關報導也有許多篇。這邊也蒐集了像是Dazed的Art & Photography新聞、W Magazine(Online) Art on Instagram專欄、artnet News專欄等等對此展受到藝術(與自拍)愛好者的熱烈參與之報導。當然有更多的討論,像是議論著這類crowd-pleasing works of art的展出會吸引一大群selfie seekers、像是紐時記者Emily Palmer親自體驗並且著文討論「Is That Yauoi Kusama Selfie Worth the Wait?」(結論是值得,但端憑藝術說話)、 或像Maura Callahan在City Paper 評論說草間彌生的自我消融(self obliteration)美感經驗可以跟自拍selfie自拍並存、或像Phillip Kennicott認為這是熱門但片段也不連續的體驗經濟產品。承辦「無限鏡展」的 The Broad Art Foundation 基金會總監Joanne Heyler就提到:這展覽成功吸引年輕人,證明是「國立藝術博物館的平均參觀者年齡為47歲,The Broad則為33歲。」。事實上,洛杉磯的The Broad也因為主動迎向自拍風潮、創造自拍話題,而吸引許多觀眾特別前來體驗並拍照,就像Sarah Gilber在The Guardian的報導題目〈Selfies at the Broad: edgy art provides the perfect background〉(https://reurl.cc/AK9KKZ),就是很貼切的觀察。
雖然,Made for Instagram式展覽興起的報導、觀眾在展區自拍而損毀展品與賠款的報導、引發自拍熱潮與爭議的selfie-friendly展館的相關議題、觀眾參觀行為的變化以及手機使用的利弊等對於〈轉瞬即逝〉的議論其實並沒有直接針對或聯繫性,但確實由它觸發討論的必要性,像是策展人曾鈺涓念茲在茲的「光影節的主體性與藝術深度」,或者是藝術節慶定位之必須等等。而本文現在要聚焦的也在於正視「觀眾參與行為」的實況。畢竟在目前社群中分享參觀經歷(資策會調查指出台灣人平均1人有4個社群帳號),照片重點應該是:「我看過」?還是「我到過」?就像臉書或IG分享旅遊經歷,是分享:旅遊景點美景?還是人在景物中的到此一遊證明?其實更多人想的做的都是後者,也就是我在此(I am here),甚至自拍故我在(self in selfie)的證明,像是一種更具有時間性價值、空間性敵動、活動式參與的確認。何況在開放攝影的展館中,無論觀眾如何看待拍照記錄的功能,自拍已是必然無法避免的自我中心時刻(self-centered times)與即時分享行為(instant sharing),所以基本措施應該是:要正視自拍行為(與閃光)對展品安全的危害、拍攝位置與保全距離的關係,以及對其他參觀者的干擾,所以更為積極策略應是:要讓自拍等科技工具變成有正面價值的參與策略(useful participatory strategy)。
而策展人的訴求又更加積極,提出:「以光、影、音,創造三種不同的展演情境,『光影劇場』、『光景舞台』、『光遊界面』,重新定義「光」在表演中的主體與客體角色。 ....『光之劇場』並非僅存於實體現場,民眾的自拍上傳分享,將實體展演擴延至虛擬社群中,在社群媒體中形成另一種競演秀」。於是,到場參與觀眾的自拍更經由線上參與而被賦權了〈轉瞬即逝〉展品甚至是《光‧舞弄‧影》展的協作與完成態,建構出屬於自己的虛擬表演性裝置現場。

三、結語

也因此,必須說「To touch, or not to touch」就是個issue議題,而非problem問題。我在觀察〈轉瞬即逝〉展因受損而更弦易轍地改採更為積極的限制:「請勿觸碰」之情事時,直接想法就如本文的兩個子標題:「真的無關素養」與「就是參與節慶型藝術展演」。從事不關己的絕對性觀點來看,這些「行為」不僅無關素養,並未脫序,就是正常人的「正常發揮」(前面討論了許多)。反倒是認為目前的採行保護措施應該更早開始,特別是〈轉瞬即逝〉一作是從遠端視野就具有場域空間性、量體結構性的藝術雕塑/裝置;也是從近觀賞析就感受光透幻彩之材質特性與造型意象,且是兼有日景或夜幕之全天候拍照背景的「光之劇場」,因此與此展其他作品無異,都讓觀眾有近距離參與的動機,也須做好採用何種程度防範措施的決策。就像前面說的,此議題不會有統一的結論,所以「即使各種贊成觸碰的觀點與推廣都是立基於正面效益,也都該尊重地把關藝術品/展品之保護也有嚴謹要求與務實開放/限縮的那把尺,但肯定是沒有孰是孰非的絕對結論」。
註1:曾鈺涓,打造虛實舞台的策展策略 -2022 臺灣國際光影藝術節 - 光‧舞弄‧影,非池中,https://artemperor.tw/focus/4611(檢閱日期:2022.2.7)
註2:Candlin, F. (2009). Art, museums and touch.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註3: Stefan Draschan將此主題的照片分享於tumblr,請見:https://peopletouchingartworks.tumblr.com/
參考資料:
Candlin, F. (2009). Art, museums and touch.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Clintberg, M. (2016). The senses in the museum.
Christidou, D., & Pierroux, P. (2019). Art, touch and meaning making: An analysis of multisensory interpretation in the museum. Museum Management and Curatorship, 34(1), 96-115.
Classen, C. (2020). The senses at the National Gallery: art as sensory recreation and regulation in Victorian England. The Senses and Society, 15(1), 85-97.
France, A., Coffey, J., Roberts, S., & Waite, C. (2020). Youth Sociology. Red Globe Press.
Greenhill, E. H. (1992). Museums and the Shaping of Knowledge. Rout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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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loway, L., Marriott, K., Butler, M., & Borning, A. (2019, May). Making sense of art: Access for gallery visitors with vision impairments. In Proceedings of the 2019 CHI Conference on Human Factors in Computing Systems (pp. 1-12).
Jewitt, C., & Price, S. (2019). Family touch practices and learning experiences in the museum. The Senses and Society, 14(2), 221-235.
Lord, G. D., Qiang, G., Laishun, A., & Jimenez, J. (Eds.). (2019). Museum Development in China: Understanding the Building Boom. Rowman & Little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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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owitz, B., Perovich, L. J., Li, Y., Kierulf, B., & Offenhuber, D. (2021). Touching Art--A Method for Visualizing Tactile Experience. arXiv preprint arXiv:2110.00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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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臺灣國際光影藝術節光‧舞弄‧影施登騰國美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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